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团结奋进,开拓进取,扎实开展工作,有力推动了学校学术事业发展。
一、推进学术委员会工作提质增效
积极推进学术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实行校、基层单位两级学术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术治理机制,构建“教授治学”的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认真落实对基层教授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为学校一流大学建设提供科学高效的学术治理支撑。
(一)修订《郑州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郑州大学基层单位教授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规程》。为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基层单位教授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参照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等985高校的相关章程,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对《郑州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郑州大学基层单位教授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规程》进行了修订。
(二)组织开展换届工作。郑州大学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和基层单位教授委员会已任期届满,按照相关规定,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换届改选工作。3月21日,对全校相关单位发布《郑州大学基层单位教授委员会换届工作通知》,4月完成了基层单位的教授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
根据《章程》规定,由基层单位民主推荐候选人,经过审核、酝酿,形成郑州大学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建议名单。
修订的《郑州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郑州大学基层单位教授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规程》和郑州大学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建议名单,6月份已通过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核确认。
(三)强化考评工作、树立先进典范。为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进一步调动基层教授委员会工作积极性,提升教授治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全校52家基层教授委员会进行了年度考评,经过基层教授委员会申报,学校评议推荐,决定授予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委员会等10家单位2023年度 “先进基层教授委员会”称号。
二、规范开展学术评价和评审工作
积极推动学术评价和学术评审工作的规范运行,努力提升学术评价质量和成效,以提高学校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声誉。在评审工作中坚持评价标准,着力构建重师德师风、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的多元化学术评价体系。严格认真做好会前的组织工作,详情制定评审方案、合理聘请专家,会上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会后和职能部门一起完成公示工作并妥善处理咨询和投诉。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组织召开各类学术评价和评审会92场,其中人才评价类50场,项目评审29场,学术不端调查9场,伦理审查3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会议1场。
三、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委员会相关工作
(一)制定《郑州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为全面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规范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参照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的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郑州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设立校、基层单位两级教学督导机构,校级教学督导分为文理工医四个小组,全覆盖教学单位,不留死角。
(二)组织开展教学督导换届工作。3月1日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向全校基层单位下发《郑州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和院(培养单位)教学督导委员会换届工作通知》。各基层在4月份组织完成了院(培养单位)教学督导委员会换届工作。根据院系民主推荐,学校审核、酝酿,形成了郑州大学第六届教学督导委员会建议名单。
《郑州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和郑州大学第六届教学督导委员会建议名单4月10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4月22日经协同办公系统向全校发布。
(三)组织召开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换届大会。5月29日上午,学校在综合管理中心第二报告厅召开郑州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换届大会暨第六届第一次全体会议。校长李蓬院士在会上发表讲话指出,新一届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学校确立“221”发展战略后组建的第一届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学校下一步教育教学改革乃至一流大学建设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为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做好服务保障。在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教学督导委员会根据工作计划和安排,对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各个教学环节认真开展了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并撰写上报月度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学术委员会把教学督导月度工作总结及时反馈教学管理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促进督导反馈问题的解决和督导结果的运用。通过积极构建“标准-评价-反馈-改进”闭环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定期总结质量保障工作,有效维护了教学秩序,保障了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为学校顺利通过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四、营造诚信严谨的学术风气
努力营造求真务实、潜心研究、诚信严谨的学术风气。在科研失信认定方面,强调基层单位事实调查中必须对相关原始实验数据、协议、发票等证明材料和研究过程、获利情况等进行核对验行,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对此进行学术评议和认定。在不断总结切实有效的经验中,已形成了良好的运行机制,多次被校外机构邀请交流。
严查科研失信行为,维护科研诚信环境。严格按规定、按程序、按流程对科研失信行为进行学术调查认定,并建议有关部门依规处理,确保科研失信行为处理的规范性和警示性。
五、遵循科研伦理规范完成伦理审查工作
对拟申请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2588个涉及伦理审查的项目,组织伦理委员会委员进行批量伦理审查;完成对246项科研项目的日常伦理审查工作。为我校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伦理审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