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9-2020学年中海油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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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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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2019—2020学年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将继续在我校开展。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现启动2019-2020学年度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公示、审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

1、申请者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的本科一批学生;

2、申请者本人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

3、申请者未享受国家、学校、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二、申请助学金优先获准的条件:

1、孤儿贫困生;

2、烈士家庭贫困生;

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贫困生;

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8、对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六个地区的学生,申请本项目助学基金的要优先给予认定。

三、名额分配:

全校共20个名额,每生资助5000元助学金,由院系进行推荐。(院系学生人数为2000以上的,推荐3人,院系学生人数为2000以下的,推荐2人。)

四、评选时间:

2019年12月3日—12月6日

五、推选办法:

1、各院(系)根据“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助学金”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评选工作;

2、由符合上述条件的困难学生写出书面申请,院(系)进行初步审定,并将初步审定结果公示至少三日;

3、通过初步审定的学生需填写《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见附件1);

4、学生处将根据各院(系)上报的材料,综合评定,最终评选出20名受助学生,推荐到宋庆龄基金会。

六、材料上报:

1、关于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评定结果的报告(加盖院系公章)一份;

2、《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3、《2019-2020学年**院中海油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院系公章))一份。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19年12月6日下午17:30前报到松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1室勤工助学科,同期将《2019-2020学年**院中海油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qgzx@zzu.edu.cn邮箱。

联系方式:677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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