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关于2019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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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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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暂行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现就我校2019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1、2019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包括2018级学生一般情形或以兴趣特长名义申请转专业的、或者他年级按大类招生且需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分流调整专业的。

2、2019年普通本科生各情形转专业工作同时进行,具体工作由院(系)组织实施,学校不另行安排考试考核工作。

3、各院(系)要进一步加强转专业工作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及时制定本院(系)《接受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考核录取办法》。考核录取办法应当明确申请资格条件、考核方式(如需考试,应当明确考试科目),并于2019年1月22日前在本院(系)网站上予以公布,书面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审查备案,电子版发至教务处xjgl@zzu.edu.cn。

4、各院(系)要根据本单位的办学资源条件,研究确定所辖专业可接受转入学生计划人数(不含本单位内部大类分流学生),并2019年1月22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

5、学生申请转专业,只能申报一个专业,申请前应知悉申请转入专业人才培养及其发展情况、了解其接受学生转专业的接受计划人数、考核录取办法等,并于2019年2月23日至2月27日登录《郑州大学教务管理系统》(https://jw.v.zzu.edu.cn)及时提交转专业申请。

6、院(系)应及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核(3月1日前),审核后学生不可再行修改申请。申请学生应于3月4日再次登录《郑州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申请是否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应按照申请转入专业所在院(系)的相关要求,及时参加相应考核。

7、院(系)须成立学生转专业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不应少于3人,考核结果应形成署名书面材料。考核工作集中于2019年3月9日前完成进行。

8、以兴趣特长名义申请调整专业的学生,须同时填写《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申请表》,经转出院(系)批准后,于2019年3月6-7日将申请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兴趣特长证明等材料等,交拟转入院(系)审查考核。证明材料应当为专利证书、省级以上奖励证书或公开发表的专业相关学术论文,无兴趣特长材料的院(系)不予受理。通过考核的,由教学院长(主任)在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中签署接收意见,于3月11日下午5时前由院(系)将转专业申请表及专家组署名考核材料等一起呈报教务处汇审。

9、一般情形及兴趣特长学生转专业结果由院(系)于3月11日前报学校统一公示;大类分流的由院(系)公示,公示时间均为3月12—3月17日;院(系)转专业考核通过名单、公示证明材料等须于3月18日前报教务处审查备案,其他材料由院(系)自行保存(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10、公示无问题学生,报经学校批准后,由教务处于3月20日按院(系)出具学生专业调整通知书。学生凭教务处出具的转专业调整通知书,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后到转入院(系)注册报到,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调整工作涉及学生发展与学校稳定,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公平公正做好相关环节的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申请指导工作,及时将专业调整的流程及时间安排通知学生,要求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做好线上操作并参加相关考核,确保2019年我校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郑州大学教务处

2019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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