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03日 12:43 点击:[]
吴志远老师在《中原文物》2016年第3期发表文章《洛阳地区清代地契研究》 :
【摘要】旧地契是封建社会买卖土地的法律依据,是古代土地交易的真实记录载体。洛阳地区出土的清代地契大多保存完好、记录清晰,标明了土地的面积、坐落、出让条件,不仅是地权的有效证明,也体现了国家意志和法律的重要性。对这些地契进行研究,有助于厘清清代土地交易的种类、价格等相关问题,对还原清代洛阳附近土地交易的真实原貌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契约文书; 史料价值; 土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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