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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在校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 :研工部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2015-06-25    阅读次数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 2015年度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将于近期开展,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贷尽贷”,确保有贷款意愿的经济困难同学都能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根据省资助中心以及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文件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上报需求额度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17:00前上报本单位在校生需求额度(内容需包括首次贷款人数及金额、再次贷款人数及金额、总贷款金额)。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学生在线申请后通过“导出申请表”功能导出申请表,学生签字后交由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初审,所在培养单位审核无误后,在院(系)资格审查处签字盖章。院(系)审查时需着重审查家庭住址信息以及学籍信息。

  注: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2、贷款申请与审批
      ①、贷款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贷款后由学生本人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申请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后由系统导出《申请表》自行打印。
      ②、申请材料
      首次贷款学生:
      申请学生前往所在培养单位现场办理申请手续。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
     提交:申请表原件(表上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并且由申请学生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户主页复印件各一份。
      非首次贷款学生:
      申请学生前往所在培养单位现场办理续贷手续。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申请表》原件(《申请表》除院(系)公章外,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
      ③、网上操作部分:首次申请贷款学生在申请贷款之前需先在“在线系统”注册,注册时院(系)一定要选择“研究生院”,两年制的同学要选择专业名称里有2年制的相应专业,找不到专业或班级的联系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计添加,然后登陆、提交贷款申请;再次申请贷款的学生不需注册、直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贷款申请操作。
      在线系统使用帮助:http://gs.zzu.edu.cn/download.aspx?firstId=6  (可在研究生院首页-资料下载-研工部列表中下载)
      注:非首次贷款学生需在系统内填写续贷声明(150-200字),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院系经办人应认真审查学生填写的续贷声明有关内容。
      ④我校在校生贷款数据录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做好时间安排。

附件1: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doc(可在研究生院首页-资料下载-研工部列表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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