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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人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2023-04-27    阅读次数 :

各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3〕18号)的精神,各培养单位老师要及时联系、要求本院未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的借款毕业学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认真做好毕业确认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各培养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教资助〔2013〕14号)文件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原则上每个2023年借款毕业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对休学、退学等特殊情况的借款学生及时进行学籍异动。学生离校后,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QQ、微信、电子邮件、家庭地址等与其联系。具体安排如下:

1、校园地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步骤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s://www.c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点击“个人信息变更”进行个人信息修改、完善,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注意:借款学生务必将两位联系人详细信息录入系统,且两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不能相同,户籍地址必须具体到村或者小区楼栋,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

(2) 研工部奖助贷科老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确认学生的“信息变更”申请;

(3) 学生将毕业确认表和贷款毕业生须知(见附件1)正反打印,每人一式三份,均需签名、按手印。本人留存一份、培养单位留存一份、郑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一份,如果信息有误可在确认表上标注后签名、捺手印,同时,在系统内及时修改相关信息;

(4)学生登录“在线系统”-“毕业确认申请”-确认之前需要修改信息已由研工部奖助贷科老师审核通过后,点击“确定”,毕业确认完成;

(5)请各培养单位对贷款毕业生所留联系方式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按照附件2表格格式上报核实结果,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各培养单位对借款学生进行诚信知识和金融知识的教育,告知借款学生贷后管理要求、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提醒学生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

2、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步骤

各培养单位老师通知本单位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变更,修改个人信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并打印出毕业确认表三份,均需签名、捺手印,本人留存一份、研工部奖助贷科留存一份、校资助中心留存一份。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7:00前将贴息截止日错误信息统计表(附件4)、贷款到期日错误信息统计表(附件5)、助学贷款科留存用的毕业确认表、毕业确认信息错误统计表(附件3)和贷款毕业生联系方式核实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204室。

如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返校进行毕业确认,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下载毕业确认表的方式完成毕业确认,学生打印填写毕业确认表(包括签字和捺指印),在规定时间内把纸质版毕业确认表原件提交至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汇总提交至研工部奖助贷科。

如有疑问,请联系郑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研工部奖助贷科,联系电话:0371-67781612、0371-67739179

党委研究生工工作部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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