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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封装2020年12月毕业研究生人事档案的通知

发布人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2021-01-12    阅读次数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工作安排,现定于2021年1月13日封装2020年12月毕业研究生档案。为确保毕业研究生档案封装工作顺利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封装档案的具体材料

1.招生录取材料(录取登记表、政审表);

2.毕业生登记表;

3.成绩单;

4.授予学位材料(申请书、评阅意见);

5.奖惩材料;

6.其它相关材料。

各培养单位需将以上材料按要求全部签字、盖章、整理完毕后,将每个毕业生的档案材料集中装档,并按学号顺序排好,填写封装档案清单。各培养单位负责老师进行装档审核并签字。

二、封装档案工作人员的要求

1.鉴于人事档案管理和转递的严肃性、保密性、准确性,要求各培养单位安排专职老师负责此项工作,并在档案封装现场全程负责。档案室统一安排档案室助管协助各单位进行档案封装工作。工作人员应认真细致、准确无误的完成档案交接手续。

2.封装档案的工作人员和学生助理应严守档案秘密,不得泄露档案的内容,更不得随意抽拆、撤换、涂改档案材料。

3.与装档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到档案封装现场,更不能随意接触档案。

4.任何人员不得将档案带离现场。

三、档案盖章及封装的具体时间安排

1.1月13日上午8:00—12:00:基础医学院、医学科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五附属医院、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学院、药物研究院、生态与环境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化学学院、力学与安全工程学院。

2.1月13日下午14:00—18:00:商学院、MBA、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文学院、法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历史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管理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学院、体育学院(校本部)、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3.档案室于1月14日对档案进行整理,并将封装完毕的研究生档案转交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四、其它事项

封装档案地点在综合管理中心六楼研究生院档案室649房间,联系电话:67781700。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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