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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 :孙瑞洲    信息来源 :思想政治教育科     发布日期 :2021-11-04    阅读次数 :

今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政法函〔2021〕420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开展郑州大学“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推进行动计划顺利进行,现将学校组织“宪法卫士”活动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院系管理员注册

本次学习依托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进行,各培养单位安排一名院系管理员,组织协调做好本单位学习计划。11月4日下午5点前,各单位报送管理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件1)。学校管理员根据名单对院系管理员进行统一注册,并授予院系管理权限。

(二)学生注册

院系管理员登录账号统一批量生成本单位学生账号,将账号统一发放学生,进行学习。院系管理员可在后台根据本单位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学习内容

行动计划分为必做任务和选做任务两部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已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发布“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附件2)。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功能已在普法网和“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同步上线,根据行动计划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安排,各单位组织学生登录普法网完成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

、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各年级各类学生参与行动计划。截至2021年11月25日,学校各单位的参与情况,将作为郑州大学文明单位等重要评选依据。此外,学校管理员将根据后台显示的学习情况,在全校范围内适时通报。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要坚持公益性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行动计划相关资料将通过普法网免费向全校学生提供,严禁利用活动名义牟利、设立虚假微信公众号非法收集学生个人信息、出售全校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学习资料与相关比赛题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重视宣传交流。各单位要及时将参与行动计划的新闻稿件、案例等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学校将对上传的新闻稿件、案例等内容进行审核,择优发布,对开展成效良好的基层党组织,党委宣传部将通过校园网在全校通报表扬。

联系人:孙瑞洲,联系电话:67781711,邮箱:yangongbu@zz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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