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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2024-07-12    阅读次数 :

根据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附件1),202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于近期启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对经济困难学生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确保有贷款意愿的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同学能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现就202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范围和额度

贷款范围为全日制研究生。贷款金额须为100的整数倍,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建议统一为15年,即贷款到期日为2039年。

三、申贷流程

(一)网上申请

由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选择高校助学贷款。注册时“院(系)”项选择“研究生院”。

1.首次在郑州大学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即首贷学生)需先注册账户完善基本资料,信息填写完整后提出贷款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首贷申请流程》(附件2)。注意:网上申请时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入学前户籍地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保持一致;

2.家庭地址需严格按照各级区域划分进行填写,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如“xx省xx市xx县/区xx镇/乡/街道xxxx号”。否则无法通过审核。后系统导出《申请表》自行打印,培养单位审核无误后,在单位栏审查处签字盖章。

3.请各单位10月11日17:30前将高校助学贷款汇总名单(附件5)及所有审核通过学生的贷款申请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综合管理中心203室奖助贷管理科。

4.续贷学生无需注册,登录系统后直接申请即可,具体操作流程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流程》(附件3)。

(二)提交材料

首贷学生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有:

(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表为贷款系统导出,空白信息需补充完整;需签字按手印)

(2)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4,需签字按手印)

(3)2024级新生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其它年级在校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户口本首页和户主页复印件

续贷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有:

(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申请表为贷款系统导出,空白信息需补充完整;需签字按手印)

四、注意事项

(一)做好政策宣传与受理

各培养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全面普及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要认真指导有贷款需求的学生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规范贷款流程

各培养单位认真核查贷款学生受助资格,严把学籍审核关,严格申请、受理、发放全流程,严肃工作纪律。无学籍的学生、助学贷款数据提交前(10月11日)未能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未按要求公示的学生、学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同签订信息的学生,当年无法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一名学生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并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可重复获得资助。坚决杜绝未经合法合规程序,允许他人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或代为办理助学贷款的现象发生。

(三)保障贷款信息安全

各培养单位应在合法依规的前提下,开展学生个人信息的采集、储存等工作,注重保护学生个人隐私,树牢信息安全意识。因工作需要,确需对外提供或公布学生个人信息的,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做好信息脱敏处理。

如有疑问,致电研工部奖助贷管理科:0371-67739179;郑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0371-67781612。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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