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项目的申请工作即将展开,按照《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见附件1)文件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正式在基金委网站上发布)的有关精神,现将申请注意事项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2023年3月10日18:00前为各基层单位形式审查时间,基层单位可根据项目申请人要求在基金管理系统进行退回操作;基层单位应发挥形式审查和申请书撰写的审核、引领和指导作用,对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建立一对一的帮扶机制,即每个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应指定本院系获批过基金项目的教授或副教授进行指导,并将指导教师的信息填入推荐表(附件6);
(二)项目申请人应在3月10日18:00前在系统中提交项目申请书,届时将暂时关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
(三)3月10日18时至3月18日22时为科技处形式审查时间,各基层单位需根据科技处的通知要求进行退回修改,不可自行退回;
(四)3月18日22:00关闭申报系统,学校对照推荐表(附件6)将电子申请书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二、材料提交说明
(一)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全面实施无纸化申请,项目申请人应在3月10日18:00前在系统中提交项目申请书。
(二)实验室仍要求所有项目必须提交纸质申请书,为形式审查提供依据,项目申请人是形式审查的第一责任人。
(三)请申请人将系统中导出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版申请书的信息页一式一份(仅此一页、需项目申请人签字确认并标注“此申请为本人真实意图”)、形式审查表一式一份(需签名,双面打印,与本人相关的内容在“□”内打“√”,无关内容打“×”)于2023年3月6日17:00前报送至水利学院313室。
(四)请申请人填写推荐表(附件6),于3月6日17:00前发送电子版至yrl@zzu.edu.cn,汇总表无需提交纸质版。
三、注意事项
有未尽事宜,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申请须知”、 “限项申请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学校已经根据项目指南相关要求,整理出“项目申请注意事项”、“申请书撰写要求”、及“2023年度国家基金政策的有关事项”等附件,供大家参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俊伟
联系电话:67739138
邮箱:hjw@zzu.edu.cn
附件:
1.《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导师同意函、同行专家推荐信参考模板;
3.校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模板和基层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模板;
4.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5.生物安全承诺书模板(仅限涉及高致病性微生物研究项目使用);
6.推荐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