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中心(医学院区)获批《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作者: 时间:2021-05-21 点击数:

4月29日,河南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领导及评审专家组对实验动物中心(医学院区)申请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进行了现场评审验收,依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豫科许准字〔2021〕第9号),颁发了全国统一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SCXK(豫)2021-0009)。

本次通过许可的实验动物适用范围为:SPF级小鼠、大鼠、地鼠,设施为屏障环境+IVC笼具,笼位数2000个。医学院区实验动物中心现有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转基因动物室、细胞实验室、胚胎净化室、病理实验室、临床检验(生化分析、血液分析、电解质分析等)实验室、动物影像学(小动物核磁、B超、活体成像等)实验室、动物(细胞)代谢检测实验室、动物行为学实验室等,并具备实验动物质量检测、环境检测、从业人员培训等功能,将为相关科学研究和动物实验提供有力的支撑。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