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和河南省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结合建筑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差额比例。所有专业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复试名单公布方式和地址。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
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郑州大学建筑学院网站(http://www5.zzu.edu.cn/arch/)。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采用线下复试。
2.复试时间及地点。
(1)英语听力口语考核包含笔试和面试环节。
笔试内容为翻译,分值为10分。笔试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8:00-8:30。笔试地点:建筑学院B305室。
面试内容为对话交流,时长6分钟。面试时间:2025年3月27日下午13:30。面试地点:建筑学(代码081300)和城乡规划学(代码083300)在建筑学院B201室;建筑(代码085100)和城乡规划(代码085300)在建筑学院B202室。具体各专业面试顺序以现场通知为准。
(2)专业能力考核——笔试
笔试内容:建筑学(代码081300)、建筑(代码085100)笔试包含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设计综合),其中综合考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考试(设计综合)考试内容主要为手绘制图或设计分析,图幅为A3,图纸现场发放,请携带钢笔、直尺、彩铅或马克笔,不允许携带图板和图纸。
城乡规划学(代码083300)、城乡规划(代码085300)笔试包含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规划综合),其中综合考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考试(规划综合)考试内容主要为手绘制图或规划分析,图幅为A3,图纸现场发放,请携带钢笔、直尺、彩铅或马克笔,不允许携带图板和图纸。
笔试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8:40-11:40。
笔试地点:建筑学院B305室。
(3)专业能力考核——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现场抽题回答和考官提问两部分,时长15分钟。抽题方式为考生现场从指定题库中抽取题号,并回答。
建筑学(代码081300)面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上午8:00。面试地点:建筑学院B201室。
建筑(代码085100)面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上午10:30,地点:建筑学院B201室。
城乡规划学(代码083300)面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上午8:00,地点:建筑学院B202室。
城乡规划(代码085300)面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上午9:45,地点:建筑学院B202室。
3.复试程序和要求:在所有复试过程中,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所有考生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待考区候场,接到进入复试考场指令后方可进入复试考场。在待考区须保持安静,严禁喧哗。
(三)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内容要求:参加复试考生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所发《郑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s://gs.zzu.edu.cn/info/1023/13402.htm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提交时间: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03月26日下午15:00—17:00。
3.提交方式: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建筑学院C210室。
4.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要求、规定时间、规定方式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禁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371-67781776 刘老师。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
2.复试成绩=英语听力口语考核成绩(满分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80分)。专业能力考核中综合考试占40分,专业技能考试占20分,专业面试占20分。
(五)复试总成绩及公示
1.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2.复试总成绩排名方式。
复试总成绩排名方式结合建筑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分专业按照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降序排列。复试总成绩排序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在建筑学院网站(http://www5.zzu.edu.cn/arch/)进行公示。
3.复试总成绩相同时,比较初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总成绩相同时,比较初试专业课目平均成绩(科目三和科目四成绩之和的平均成绩)。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根据复试专业能力考核等进行综合判定。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三、录取工作
根据建筑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建筑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复试时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具体为资格审查现场签订。
2.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考生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协议签订等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郑州大学研究生院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3.考生复试前须登录《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单打印系统》(具体网址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另行通知),核对自己基本信息,下载打印《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单》,凭该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
4.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5.导师填报
考生可通过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已公布的《郑州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在郑州大学建筑学院网站上查看导师相关资料(http://www5.zzu.edu.cn/arch/szdw/zzjs.htm)。
基于导师和考生双向选择的原则,请考生提前了解所报导师相关情况,在资格审查现场填报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选报表,并签字确认。表格详见郑州大学建筑学院网站(http://www5.zzu.edu.cn/arch/)。
五、监督与申诉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建筑学院纪检人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纪委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复议制度。纪检监督和申诉电话:0371-67781110。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建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郑州大学建筑学院
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