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建筑学院吕红医课题组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规范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科研助理1名
二、岗位职责
(一)协助课题组负责人起草、修订课题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细则、报销规范及财务工作流程,确保制度符合各级项目主管部门的财务管理要求;
(二)负责各级科研项目财务全流程管理,申请阶段协助编制预算,审核经费合理性;执行阶段统筹安排经费支出,确保每笔支出按时、合规、合理,配合年度及中期检查;结项阶段,组织财务决算、审计准备及经费结转,保障项目财务结项验收工作顺利;
(三)跟踪各级项目最新财务政策、经费管理办法及审计要求,及时更新课题组内部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
(四)坚守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底线,维护课题组经费使用的严肃性与合法性;
(五)协助完成团队交办的其他财务相关辅助事务。
三、岗位任职要求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二)熟悉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具有2年以上相关项目管理经验,熟练使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擅长数据统计与表格制作,具备基础账务处理能力;
(三)能够准确、高效地完成科研项目全周期内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确保零差错;
(四)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或取得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者优先。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40周岁及以下,具有省部级及国家级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学习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工作细致严谨、责任心强;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快速适配科研团队工作节奏;
6.能够满足岗位履职所需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7月19日23:59,逾期提交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所有材料齐全、规范且真实有效,视为报名有效,具体要求如下:
1.下载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Excel版),完整、如实填写全部信息,不得留白、错填漏填,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将填好的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等所有资料扫描件合并为单个PDF文档。统一命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联系电话(示例:建筑学院+科研助理+郑州大学+张三+13903710000)。
3.邮件同步上传:①规范命名的PDF汇总材料;②填报完成的Excel版《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并发送至邮箱archff@163.com、rczx@zzu.edu.cn。邮件主题与文件命名规则保持一致。
4.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材料虚假、缺失、逾期投递均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及考核
1.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以综合面试为主,重点考察专业能力、岗位适配度、综合素质及实操能力,根据岗位需求可增设专业实操考核;
2.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邮件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方式变更、未及时查收邮件或接听电话)未及时参与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材料不齐全、信息不实者不予受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本、硕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专、本、硕阶段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a.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证明;
b.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c.业绩成果简介;
d.岗位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四)成绩公示与递补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若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不低于85分(满分100分),递补仅限1次。拟录用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六、体检、聘用及派遣
(一)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郑州海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合格的人员与郑州海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入职手续在郑州大学人事部备案,统一派遣至郑州大学建筑学院吕红医课题组工作。
(三)拟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工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按照合同履行职责。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在职人员入职前须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离职证明、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等),确认无劳动关系纠纷后方可办理入职。
七、薪酬待遇
5000-6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具体薪资根据个人资质、工作经验面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老师
联系电话:18837177683
郑州海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大学建筑学院吕红医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