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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的规定

2015年07月29日  浏览次数:
根据校教务[2014]12文件《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和建筑学院的专业特点要求,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和教学质量,我院对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习规定如下:
1. 依据各专业学生规模,向教务处申报接收学生的人数。
2. 符合《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转专业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我院考核通过后可转入我院学习。
3. 由于专业的特点,为保证专业课程学习的连续性,要求转入我院的非建筑类专业学生必须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学生可平级互转专业。
4. 考核方式: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内容为钢笔画1幅,A4幅面,考试时间1.5小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由所转入专业组成面试小组,组织面试。
 

上一条:关于201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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