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南省政府共建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计划在省外招收文科美术类专业考生113名。
(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公布信息为准)
(一)考生须持省级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郑州大学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每人报名、考务费共计100元。考点地点及考试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如考生所在地有省级专业统考,考生还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三)我校只招收考点所在省份来源考生,不接受跨省考生报名考试。
(五)以上专业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考生须自备画具、颜料及书写等考试工具。
(一)设计、绘画、雕塑类考试科目:速写满分100分、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
(二)书法考试科目:碑帖临摹满分150分(楷书、隶书)、书法创作满分150分(字体不限)。
评分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评委集体评分、专家组复查的方式进行。
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我校将于2016年4月份在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公布郑州大学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并将合格考生信息报考生所属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备案,不再寄发纸质校考合格证。请考生及时关注郑州大学招生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一)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如果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止一个,则执行最低文化课控制线。
(二) 考生必须取得郑州大学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除青海外),如果当地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当地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三)录取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兼报专业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各专业(招考方向)分别排队,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一志愿不满时再依次录取下一志愿及同意专业调剂考生。
(四)在湖南招收书法学专业使用郑州大学书法校考成绩,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在青海招收绘画专业使用青海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进行校考。
(六)当校考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我校成立郑州大学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确定美术类专业招生校考合格考生名单。
2、我校设立特殊类招生考试仲裁小组,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美术类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学校纪委电话:0371– 67781266
郑州大学美术学院:0371-67780960 (咨询电话)
郑州大学美术学院:http://www2.zzu.edu.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