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目前,高温天气持续,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相继出现,学校用电量激增,加之学校暑期留校师生工作学习生活需要及创新大赛施工等因素,校内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增多。为切实消除夏季暑期校园各类火灾安全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用电用火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用电设备、电气线路等电力基础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小学期期间组织开展一次以夏季电气火灾安全防范为主要内容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多功能厅、学习堂、体育馆、计算机房、网络机房、多媒体教室、变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间、临时工宿舍、教师公寓、值班室、商业网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用电设施运行情况,及时消除电器设备、用电线路的安全隐患,确保电器设备、电气线路处于良好状态,防止因电力负荷过大、线路老化等原因引发火险、火灾事故。
二、加强用电安全值班检查。各单位暑期期间凡有24小时使用运转的各类电器设备、实验设备、特种设备及各类供配电房的,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每天定时对所有24小时运转的电器设备、用电线路及配电柜进行巡查、检查,要及时清理配电房、强电、弱电井内的各类易燃杂物,做好各类供配电设施、用电设备、大型机房的降温散热措施,确保供电设施、用电设备、电气线路安全。
三、杜绝各类违章违规用电行为。严禁使用“三无”电器产品;严禁一个插座或电源插排插接多个用电设备,防止超负荷跳闸和电源线短路;装有多台大功率电器、电脑等设备的实验室、机房,要注意错时开启,避免集中开启造成用电负荷过大;严禁在办公楼、实验楼、学习堂、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宿舍及教师公寓楼等公共建筑场所私拉乱接电线(含私拉电线插座、楼上飞线等)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或将电池拆卸带入室内充电;严禁施工工地违规进行电、气焊作业;严禁在宿舍、办公室、实验室、教室、体育馆(场)等场所违规使用各类电器加工、制作食物。
四、加强日常用电安全管理。各单位对暑期关闭不使用的场所要实行落闸断电,公共区域的走廊照明、空调、公厕内排气扇要及时关闭,严禁“长明灯”现象;工作及生活场所的用电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中央空调、电风扇、电蚊香以及照明灯等)不用时要连同电源插座一同关闭,要及时清理用电设备周边的易燃可燃物,防止用电线路过热引发火灾事故。后勤保障中心要加强对校内电动车充电桩的日常检查、巡查,以及特殊天气下进行断电等安全管理。涉及文物保护建筑安全监管的校区管理中心和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要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文保建筑日常用电安全管理和维护。
五、及时消除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按照网格化责任区域划分确保本单位建筑内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标识完好有效及消防通道畅通;各用电场所的电器设备及用电线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响、异味、高热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关闭电源,停止操作使用,并及时联系电工检查维修,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方能继续使用。
六、严格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消防救援局以及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校内各单位涉及动火施工作业的,必须提前向保卫处申请办理实施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本人特殊工种上岗证进行持证作业,施工现场要安排专人负责,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学校将于暑假前对校内单位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因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等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得力,给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郑州大学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防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保卫处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