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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主校区学生宿舍、配电房、招待所、专家公寓楼建筑消防自动报警设施设备维修更新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暂无 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5:14 点击数:

郑州大学主校区学生宿舍、配电房、招待所、专家公寓楼建筑消防自动报警设施设备维修更新项目监理服务,经研究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郑州大学主校区学生宿舍、配电房、招待所、专家公寓楼建筑消防自动报警设施设备维修更新项目监理服务  

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 预算金额: 26.00 万元

1.4 项目概况:

郑州大学主校区学生宿舍、配电房、招待所、专家公寓楼建筑消防自动报警设施设备维修更新项目监理服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郑州大学主校区松园宿舍园区21栋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24118.88㎡,学生住宿用房4085间;柳园宿舍园区23栋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21661.06㎡,学生住宿用房3987间;荷园宿舍园区13栋建筑,总建筑面积为73256.29㎡,学生住宿用房2294间。

主校区区域配电室包括:松园区域配电室、柳园区域配电室、荷园区域配电室、菊园区域配电室、核心教学区域配电室,共14处区域配电室,总建筑面积为1776.00㎡。

主校区招待所及专家公寓楼包括2栋建筑(包含在柳园建筑物内),总建筑面积为8300.00㎡。其中,招待所建筑面积为4500.00㎡,专家公寓楼建筑面积为:3800.00㎡。

上述建筑消防自动报警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主要内容包括:新增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以及消防专用电话系统;更新室内消火栓报警按钮和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控制室整修;室外联网线路的开挖与安装,实现各区域消防分控室与园区消防控制室系统联网。

1.5 采购需求

该项目作为学校的重点项目,为确保项目质量,需委托专业监理机构对进场的材料和设备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与验收。施工安装阶段,对安装质量进行全程监督,针对关键部位或工序实施旁站监理,严格把控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并协助业主高效开展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竣工验收阶段,负责对项目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并参与竣工验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5.1 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应严格把控项目施工质量,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明确各施工环节的质量标准和检查频率。材料进场,需仔细核查其合格证明以及相关检测报告,确保材料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开展阶段性验收工作,针对重点或关键节点的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同时,针对施工或技术工艺的执行情况,应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方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施工方案进行实施,使整体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1.5.2 工期控制

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把控项目进度,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并定期检查该计划的执行情况。根据实际进展状况,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度计划的偏差进行调整,监督施工单位落实赶工措施,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若因监理单位的责任导致项目未能如期竣工,监理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

1.5.3 投资控制

监理单位需严格把控各项变更,仔细审查变更的合理性。原则上,变更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同时负责项目的验收签证事宜。

1.5.4 安全管理

监理单位应全面履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构建完备的安全监理工作体系,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好现场安全巡查、专项检查等制度,有效消除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隐患。

监理单位需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并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对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在日常工作中,监理人员需每日对施工现场展开巡查,重点检查临时用电、大型施工机械运行、高处作业防护等关键环节。一旦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若情况严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监理单位需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书面记录留存,全力保障项目施工全过程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5.5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合同管理方面,将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各个阶段进行全程跟踪与监督,明确各方权责,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纠纷,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准确执行,从而维护项目的合规性以及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项目现场的施工单位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监理单位需协调现场各相关单位的关系,妥善处理并解决各单位间的矛盾与问题。

1.6 服务期同项目工期。

1.7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派遣专业人员,有效参与项目的施工管理以及竣工结算等工作

1.8 项目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

1.9 响应文件有效期:120日历天。

1.10 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及要求。

二、磋商响应单位资格及能力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响应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且须具有对公账户。

2.3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竞磋项目。

2.5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6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提供证明材料)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 2026 04 17日至 2026 04 23日,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荷园 6 号楼消防科办公室 103 房间

3.3 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携带: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4.1 时间: 2026 04 28 上午930 (北京时间)。

4.2 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荷园6号楼保卫处会议室(105房间)。

4.3 其他:如遇特殊情况,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郑州大学保卫处主页公告栏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竞磋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6.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大学保卫处

地址:科学大道10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81396

 6.2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郑州大学保卫处

地址:科学大道100

联系电话:0371-6778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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