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为: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专题(三)

作者:暂无 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0:43 点击数:

——高校工作重点打击对象

  1. 高校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举报重点有哪些方面?

1)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势力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2)在学校周边是否有敲诈勒索学生的黑恶势力人员;

3)在学校是否有黑恶势力参与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情况;

4)学校建筑施工过程中,有无黑恶势力干扰、阻挠学校建设施工等违法犯罪情况;

5)有无黑恶势力参与的“校园贷”、暴力催贷、电信诈骗等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6)其它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线索的摸排举报。

  1. 为何要重点打击非法“校园贷”?

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具体从下列情况理解:

2016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

2016824日,银监会亦明确提出“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

201796日,教育部发布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1. “校园贷”有什么危害?

1)校园贷款具有高利贷性质

不法分子将目标对准校园,利用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较弱的劣势、进行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薄利多销”,但实际上不法分子获得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肆意赚取学生的钱。

2)校园贷款会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

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费,若学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时就有恶习,那么父母提供的费用肯定不足以满足其需求。因此,这部分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高利贷获取资金,并引发赌博、酗酒等不良恶习,严重的可能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

3)若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会采用各种手段向学生讨债

一些放贷人进行放贷时会要求提供一定价值的物品进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对学生个人信息十分了解,因此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4)有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贷”进行其他犯罪

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高利贷”诈骗学生的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

  1. 不良校园贷的特征有哪些?

银行消费凋解专家:现在主要不良校园贷款的形式会包含培训贷、美容贷以及兼职贷等,这些都是属于校园高利贷的形式。他们存在以下四大风险点:

1高利贷,连环贷;2诱导过度消费;3信息盗用风险;4层层分包,暴力催收。

  1. 校园贷是不合法的,学生借钱不还会不会上征信黑名单?

银行消费调解专家:首先要看借贷公司的系统是否有进入银行征信系统。若有进入征信系统,借款不还在银行就会产生不良记录,但若没有进入则不会有不良记录产生,应该区别对待。建议这些同学可以到人民银行官网查询个人征信情况。个人信用报告如何查询?

  1. 现场查询:

可于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目前遍布全国的2100多个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都可以提供查询服务。

进行现场查询时,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l份复印件,在查询网点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后提交查询申请。

  1. 互联网查询:

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交查询申请,并在第二天获得信用报告。查询网址为https://ipcrs.pbccrc.org.cn.

网上查询步骤:

1需要首先进行用户注册,在线进行身份验证,提交查询申请。

2身份验证有私密性问题验证及数字证书验证两种方式。

3如果通过了身份验证,一般会在第二天获得短信通知,可登陆网站进行用户激活,查看信用报告。

  1. 面对不良校园贷,学生所借贷的款项在法律意义上应该如何偿还?

A.司法保护区(≤24%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B.自然债务区(24%-36%

借贷双方若约定的利率区间在24%-36%之间,则超过24%的利息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如果已支付该部分利息,属于自愿履行范畴,不能请求返还债务。如果尚未支付该部分利息,请求借款人支付的,不予支持。

  1. 校园网贷的套路是什么?

1)低利息,高费用。

大多数网贷平台在宣传校园贷产品时,都会突出“低利息”。然而,很少有同学会关注协议中除利息之外的服务费、违约金、咨询费等。有的网贷平台会通过设置繁琐的提前还款条件、逾期时故意不提醒等方式让学生支付额外费用。相关调查显示,目前网贷平台多数产品的年借款利率在20%以上,所谓的“低利息”并不可信。湖南的一名大学生于20153月在某网贷平台借款5500元,实际需还款高达7800元,其中包括500元服务费。一旦逾期还款,还将产生高额滞纳金。

警示:在签署贷款协议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尤其要注意协议中除利息以外的手续费、违约金等费率,不要轻信商家宣传。

2)越便捷,越便“劫”。

一些网贷平台在申请校园贷款时只要求提供个人的学籍信息、家庭和朋友联系电话、本人证件照片,“最快3分钟审核,隔天放款”等博人眼球的广告更是随处可见。程序的简单化在给申请者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同学碍于人情关系、受骗“兼职”等原因,用自己的身份证件替别人办理贷款。这种行为风险很高,因为一旦对方无力还款,剩余的债务就将由“被”办理人独自承担。现实中,甚至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贷平台的审核漏洞,盗用多名学生身份信息办理贷款的情形。江西一名大学生L没有问清细节便将身份证借给人同学办理“贷款”6000元,结果人同学自己只还了800元,L同学不得不每天一下课就打工挣钱来偿还余款和利息。

警示: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和其他个人信息,不要将证件借给他人使用。

3)担保零要求,催款全方位。

大学生大多没有独立经济来源,稳定的还贷能力比较弱。网贷平台为什么愿意向大学生发放贷款,并且不要求提供担保或抵押呢?细心的同学应该可以发现校园贷的申请过程不论怎么简化,登记宿舍地址以及父母、朋友甚至辅导员电话等却一个都不能少。在我们了解的案例中,一旦学生贷款还不上,一些网贷平台并不会通过正当途径追款,而是采用给父母、亲友、老师群发短信、在校园里贴大字报,甚至安排人员上门堵截等威胁恐吓的手段向学生催款逼债。一名大学生的父亲向青少年维权在线求助时写道:“孩子借了钱没法还,经常有催收公司打电话催账、恐吓,压力巨大,借东墙补西墙,越陷越深。”

警示:如果已经申请贷款,一定要按时还款。如果遇到还款困难应及时向父母或老师求助,切忌同时在多家平台间互贷互还。

4)分期购物,质量难保。

有些网贷平台针对大学生推出了分期购物功能,这和成熟的网上购物平台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是不同的。后者是为了通过多元化的支付方式吸引更多消费者,而前者本质上是以消费之名行借贷之实,借贷成本高且所经营商品的质量也难有保证。2015年下半年,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收到对某Q和某L分期网购平台的消费投诉就达数百起,在消费金融领域投诉案件中占了半数。

警示:如果确有提前消费需要,可向父母说明情况预支生活费,或者向同学朋友求助。使用分期付款消费时,应选择信誉度较高的购物平台。

  1. 什么是新型犯罪“套路贷”?

“套路贷”就是指不法分子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以民间借贷为幌,诱骗或强迫他人陷入借贷圈套。通过精心设计的“套路”手段让借款人的债务在短时间内呈几何式倍增.,继而通过暴力讨债、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较大数额财产。

该类“套路贷”主要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和不想让家人知道的特点,使用暴力、恐吓、威胁、要挟、侮辱、骚扰、“轰炸”通讯录、上门催收滋事等手段向大学生和其家人施压,达到非法索取巨额金钱的目的,对借款人及其家庭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

  1. “套路贷”有哪些犯罪行为?

1)以“迅速放款”为诱饵吸引借款人,随后以行规为由,哄骗借款人签下高于所借款项一倍甚至数倍的欠条。比如借10万元,欠条写的却是20万元。此时,骗子最常见的话术是“不会真让你还这么多,按期还就没事。”

2)刻意制造逾期陷阱。当还款日期临近,借贷公司不主动提醒借款人逾期,甚至以电话故障、系统维护为名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然后,这些公司就以违约为名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

3)层层“平账”。放贷人哄骗借款人前往银行转账取款并拿走现金,留下银行流水作为证据。比如,放贷人通过银行转账给借款人20万元,接着让借款人取出,然后拿走其中的10万元,最后借款人实际到手的钱只有10万元,但是银行流水却显示有20万元进账。

4)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玩文字游戏制造各种陷阱,致使借款人违约,从而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甚至霸占房产。

5)与被害人进行相关口头约定,制造资金给付凭证或证据,制造各种借口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偿还”虚高借款,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进而通过讨债或者利用其制造的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各种手段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施压,以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合法财产的目的。

6)通过暴力手段,或者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或心理强制等“软暴力”手段索取非法债务。比如家门口泼油漆、撬借款人家里的门、一路尾随借款人等。借款人无法社交也没有生活,只能躲躲藏藏。不少人通过这些公司借款后,原本借款金额仅为10万、20万左右,最后都“滚雪球”滚成了三四百万。

7)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协助制造银行走账记录的;协助办理司法公证的;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等帮助的;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帮助转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套现、取现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举报方式

全国

举报电话:010-12389

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

河南省

举报电话:0371-65884900

受理短信举报专用号码:18837109110

河南警民通APP

邮寄方式:郑州市金水路9号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察队,邮编450003

郑州大学

举报电话:67783368

电子邮箱:baowei@zzu.edu.cn

上一条:用电安全基础知识培训
下一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专题(二)

Copyright @2020 郑州大学保卫处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