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4日 11:16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保障进入实验室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工作学习,特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非特殊情况,原则上禁止多人在实验室聚集,禁止开展未经允许的实验,禁止与实验室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后续情况按照学校整体安排执行。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完善应急快速反应预案,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要提高本单位防火巡查检查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并迅疾处置。要确保火灾救援和逃生通道畅通,确保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可靠的消防安全保障。
四、教职员工家庭日常生活要注意防火安全。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使用劣质、“三无”电器产品。不对电气开关、插座、电源等带电设备喷洒过量液体消毒剂,以防发生短路。不超负荷用电,不在同一插座上同时插接空调、电暖气、电磁炉、电水壶、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不在楼梯、走道、门厅等公共区域存放杂物和可燃物,杜绝消防隐患。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飞线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和占用消防通道。使用电暖器、电暖扇、暖气炉、煤炉等取暖设备时要与沙发、窗帘等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家用电器使用后要及时关闭电源,避免长时间通电处于待机状态。要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五、认真开展开学前火灾隐患排查清零。
要持续不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清零工作,严防死守消防安全底线。对开学前和疫情防控期间因特殊原因无法切断火源、电源、气源的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禁场所内违规来访和留宿住人。正式上班开学前,要认真对电源、火源、气源、水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电、火、水、气安全。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