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院人才培养的质量,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学院拟开展2016年度院级教育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本次立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教改立项分为院级重点研究项目和院级一般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
二、院级一般研究项目立项条件:
(一)项目能切实反映并服务于我院教学改革的需求。
(二)符合高等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有创新。
(三)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
(四)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五)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六)项目申报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本项目涉及课程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不得同时申请2项以上教改项目。
三、院级重点研究项目立项条件:
院级重点研究项目除具备院级一般研究项目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前瞻性: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针对学院教育教学实际,着力研究当前及新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先进性:项目研究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其总体研究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三)创新性:教学教学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创新,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可结合学院教学管理、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方面的实际,根据需要自行选题,成果能切实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申报人须认真填报《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交于2016年4月25日前交到院教学办公室,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稿。
(二)鼓励以系、课程团队为单位,针对本系、专业或课程在教学组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方面的共性问题,组织人员共同研究,集体申报。
六、学院对批准立项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
七、在推荐校级以上教研项目时,优先推荐已有的比较好的院级教研项目。
八、本通知解释权归教学办公室。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