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学院自2015年9月以来依托校学生处项目化管理,组织实施了“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育计划”。项目开展以来,全院学生的学习生活风貌有了明显改善,形成了自主学习、互助学习的氛围;宿舍用电安全、防火安全意识得到加强;文明礼貌素养有了较大提高。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巩固项目阶段性成果,学院决定在全体本科生中开展 “文明课堂”、“文明宿舍”、“文明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文明课堂”5个,“文明宿舍”50间,“文明学生”10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课堂”条件:
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课堂文明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学院、年级学风专项检查的情况,在本学期中表现突出的课堂。
(二)“文明宿舍”条件:
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宿舍安全卫生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学院、年级对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文化建设检查评比的情况,在本学期中表现突出的宿舍。
(三)“文明学生”条件:
1、语言讲文雅,行为讲文明,校园讲秩序,学习讲诚信,人际讲和谐,处事讲真诚,能真正做到“六讲”的学生;
2、校园无污染,水电无浪费,公物无损坏,生活无陋习,口中无秽语,行为无违纪,能切实做到“六无”的学生;
3、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踏实刻苦,积极努力,乐于助人,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1、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各年级辅导员老师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院学工办,具体负责评选的各项事宜。
2、“文明课堂”的评选由院学工办牵头负责,各年级辅导员老师、院学生会干部参与。
3、“文明宿舍”的评选由院团委牵头负责,各年级辅导员老师、院学生会干部参与。
4、“文明学生”的评选,由各年级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四、公示和监督
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不正之风,评选结果将在学院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评选期间,学院设立监督电话:0371-67739392,接受师生举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