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录入信息的通知
文章作者:admin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2-12-11
关于认真做好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信息管理系统
录入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人口计生委有关安排,现将郑州市行政事业、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录入省利益导向系统情况通报单发给你们,请按照填表要求,切实做好省利益导向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录入工作。
按照要求凡有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的职工,须携带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居住地和户籍地社区录入信息。录入原则:1、居住地与户籍地社区负责登记录入。2、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同的由现居住的社区进行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再由户籍进行录入。
另外,户籍地和居住地都在盛和苑的职工需到枫杨管区社区办办理。
地址:莲花街与迎春街交叉口
电话:86628378 86628376
居住地在盛和苑,而户籍地在其他地方的职工,在户籍地录入信息。
最后将郑州市行政事业、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录入省利益导向系统情况通报单盖章后返回单位一份。
郑州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2年12月5号
上一篇:关于征集河南省工业质量品牌...
下一篇: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