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印发《郑州大学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校人事〔201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岗位首次聘任竞岗条件》(见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以下简称院工作组)将以此开展工作,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推荐四至十三级岗位以及工勤技能岗位拟聘人选。
院工作组将根据学校制定的《郑州大学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实施办法》的评审条件并经过审核评议,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推荐三级岗位以及管理岗位的拟聘人选。
本条件已经院工作组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院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0
年
12
月
3
日
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岗位首次聘任竞岗条件(含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