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指导与服务,学院拟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库,现就选聘首批导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创新创业导师由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组成,旨在集聚优质共享的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切实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 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选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奉献精神,善于交流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与文稿撰写能力,志愿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3.具有较为宽厚的学科专业基础和较为丰富的科技实践经历以及良好的创新创业精神,能够为学生提供持续且专业的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
4.熟悉国家、省、市创新创业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创新创业经验,或具有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成功创业的经历。
5.导师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在创新创业方面获得校级及以上成果和奖励。
(2)近五年来,担任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方面项目评审专家。
(3)近五年来,指导学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iCAN、节能减排、金相技能等创新创业竞赛和学科知识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4)近五年来,指导学生开展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结项。
三、导师职责
1.面向全院开设创新创业专题讲座或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2.组建本研协同的创新创业团队,指定3-4名研究生担任朋辈导师,指导10-12名本科生开展文献综述能力训练,并参加学院举办的文献综述能力展示大赛;组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国家、省、校级创新创业竞赛和学科知识竞赛,并取得相应奖项。
3.担任创新创业竞赛和学科知识竞赛评委,参与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论证及跟踪帮扶。
4.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公益活动、创新创业教育论坛、创客活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经验交流、学术研讨等。
四、考核管理
1.学院对入库导师在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指导、主题活动等方面进行分类考核,计算相应的工作量;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导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校级以上创新创业优秀指导老师和其他相关奖项。
2.创新创业导师指导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学院在项目培育、参赛等方面的资助,团队学生同等条件上优先推荐参评相关奖项。
3.创新创业导师库实施动态管理,总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
4.首批创新创业导师拟选聘不超过15人,聘用期为4年。
五、报送时间
有申请意向的老师应于2019年12月8日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zzunbb@gs.zz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