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复试分数线
 
       2014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  专业(方向)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40 |  40 |  60 |  60 |  320 | 
 
         
         |  材料学 |  高分子材料方向 |  40 |  40 |  60 |  60 |  320 | 
 
         
         |  金属材料、复合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 |  40 |  40 |  60 |  60 |  335 | 
 
         
         |  材料加工工程 |  40 |  40 |  60 |  60 |  345 | 
 
         
         |  包装材料与工程 |  40 |  40 |  60 |  60 |  325 | 
 
         
         |  皮革化学与工程 |  40 |  40 |  60 |  60 |  320 | 
 
         
         |  材料工程 |  38 |  38 |  57 |  57 |  285 | 
 
        
      
 
       二、复试与录取总体说明
 
       1、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生院按照1:1.2比例统一系统测算划定。
 
       2、考生的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3、材料工程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的缺额,根据考生自愿原则,从相关学术性考生中调整,专业课笔试和面试仍按原专业进行。
 
       4、我院研究生复试咨询和申诉电话:0371-67781653;联系人:陈老师。
 
       三、录取工作实施方法及注意事项
 
       1、复试后将在我院主页以适当方式公布综合成绩排名名单(http://www5.zzu.edu.cn/clgc/)。
 
       2、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招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录取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
 
       3、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和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
 
       4、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文件精神,研究生个人工资关系和档案不转入郑州大学的,按在职攻读对待。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四、复试程序、内容、复试方式
 
       4.1复试内容和形式
 
       (1)专业课测试,采用笔试方式,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0%。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部分方向有听力考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各均为100分,各占复试总成绩的10%,共占复试成绩的20%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和口头面试相结合,部分方向有1小时笔试,满分按100分计,占复试总成绩的25%。
 
       (4)面试主要通过提问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5%。
 
       (5)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和身体情况,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将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折合为综合成绩后排序依次录取。
 
       复试成绩=业务科目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排序成绩 = 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4.2 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加试成绩应取得及格以上成绩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3 复试程序:
 
       考生3月30日上午8:10先到郑大新区材料馆406、503、506、508教室集中,由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老师讲一些具体问题及要求,然后进行笔试;
 
       3月30日下午分专业方向进行面试。
 
       我院在进行面试的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因此,考生3月30日参加面试时应携带如下材料进面试考场(注意:材料请装入档案袋并在封面张贴明细,材料不全者不允许参加面试):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验身份证原件,保留复印件);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查验学历证书原件,保留复印件和证明);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① 学历信息审核不匹配者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② 在校应届生学籍信息核对不匹配者必须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或学籍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我校招生简章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往届生在档案所在地开具,应届生由其所在学院党总支开具);
 
       (7)郑州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选择导师情况表下载网址http://gs.zzu.edu.cn,表内应有考生本人的签名);
 
       上述材料由各专业方向复试小组秘书收齐,在复试结束后交到院研究生办公室。
 
       五、复试时间安排
 
       5.1 体检
 
       体检时间:3月31日。
 
       体检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校医院。
 
       注意:请参加我院入学复试的考生务必按时按规定参加体检;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考生,4月2日到新校区校医院补检。
 
       5.2 笔试时间和地点
 
       3月30日上午8:10在郑州大学新校区材料馆教学区406、503、506、508教室进行专业课笔试。其中:
 
       ⑴ 406教室:材料加工工程专业模具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方向、高分子成形加工数值模拟方向和高分子材料成型、结构、性能及功能化方向、材料工程专业塑料成形与模具方向的考生,材料学专业复合材料方向、材料工程专业复合材料与工程方向的考生。
 
       ⑵ 508教室: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材料学专业高分子材料方向、材料工程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方向的考生。
 
       ⑶ 503教室:材料学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方向、材料工程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与工程方向,包装材料与工程专业、材料工程专业包装材料与工程方向的考生;
 
       ⑷ 506教室: 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先进金属材料及加工新技术方向、材料学专业金属材料方向、材料工程专业金属材料与工程方向;
 
       5.3面试时间和地点
 
       3月30日下午分专业(方向)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复试名单和各专业方向联系人随后在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发布。
 
       本复试安排及录取原则的解释权归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未尽的非原则性问题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