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横向经费申报及调整注意事项

文章作者: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9-11-20

1、“科研项目编号”请填写合同号;

2、请按照合同总金额申报(非某次入账金额);

3、“追加原因”必须填写,具体填报内容请参考《郑州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其中“技术交流费”指业务招待、工作餐费等,“资源使用费”和“管理费”两个科目的追加理由直接写“资源使用费”和“管理费”即可;

4、“资源使用费”和“管理费”两个科目必须填写;

5、“资源使用费”为合同总金额(扣除设备购置费、代购费、外协费)的1%

6、“管理费”按照合同总金额(扣除设备购置费、代购费、外协费)一定比例填写:100 万元及以下的部分3%;超过100 万元至500 万元的部分2%;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1%;

7、“技术交流费”(业务招待、工作餐费等)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扣除设备购置费、代购费、外协费)的10%

8、“其他业务费”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扣除设备购置费、代购费、外协费)的30%

9、“绩效费”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扣除设备购置费、代购费、外协费)的50%

未尽事宜,请务必查阅《郑州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后再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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