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工作规律表明,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动态平衡是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解决当前“国内供强需弱矛盾突出”的问题,必须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为此,既要加强需求侧管理,着力扩大有收入支撑的消费需求、有合理回报的投资需求、有本金和债务约束的金融需求,尽快形成完整内需体系。同时,又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部分领域供需结构性错配问题,以自主可控、高质量的供给适应满足现有需求,创造引领新的需求。只有供需两端同时发力、协调配合,推动国民经济实现良性循环,才能解决当前经济运行的突出矛盾。
三、为何要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
内需包括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二者相互关联、相互转化。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经济增长的根本目的和持久动力;投资则是扩大再生产、提升供给能力的关键手段,既能形成当期需求,又能通过创造就业、增加收入为未来消费扩张奠定基础。扩大内需,要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促进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
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创造性提出“把‘投资于物’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把“必须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列为做好新形势下经济工作新的认识和体会之一。我们要将“投资于人”作为重要发力点,以此释放消费潜力、引导有效投资,不断夯实内需基础,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投资于人”,是指将更多资源投向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投入到人的能力提升、健康维护、职业发展和潜力开发中,以消费潜力释放和人力资本提升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投资于人”是相对于“投资于物”而提出来的,体现了“见物更见人”的投资理念,是对过去的投资模式、产能扩张模式乃至整个发展模式的完善。我国经济长期依靠要素驱动、投资拉动,“投资于物”的回报率近年来已经有所下降。在全球产业竞争从“资本密集”转向“人才密集”大趋势下,要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动力机制转换,实现创新驱动、需求拉动,亟须加大对人的投资,推动人力资本积累,形成“人力资本红利”。只有这样,才能构筑经济长期发展竞争力,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赢得战略主动。
“投资于人”对于扩大内需、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从内需构成看,近年我国居民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39%左右,资本形成总额占比在41%左右。从国际比较看,近年全球居民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为57%,资本形成总额占比在27%左右。相对而言,我国内需问题的主要症结,一方面源于居民消费需求不足,另一方面是消费和投资的良性互动关系尚待完善。“投资于人”是实现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的重要抓手,其核心是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加大投入,提升人力资本和民生福祉水平,从而贯通供给与需求、投资与消费,激活内生动能。具体而言,通过强化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可显著减轻家庭在重要民生领域的支出负担,解除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从而有效释放预防性储蓄,使更多当期收入转化为现实消费,并推动消费向高品质、个性化、服务化方向升级。居民消费潜力的释放与升级,将为供给体系提供明确的市场指引和需求牵引,推动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从而促进形成更多由内需主导、消费拉动、内生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
同时应看到,强调“投资于人”绝非忽视或削弱“投资于物”,而是要实现两者紧密结合。一方面,我国人均资本存量水平相较于发达国家还比较低,“投资于物”仍有很大空间潜力。要从过去的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和精准发力,聚焦补强关键核心技术短板、优化盘活存量资产、布局新型基础设施以及强化粮食、能源、产业备份等安全领域,不断筑牢国家经济安全与发展的韧性底盘。另一方面,要在“投资于人”的重点方向持续用力,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加大对生育养育、教育医疗、职业培训、普惠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投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投资于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怎样健全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
扩大内需,既需要宏观政策积极有为,也需要形成长效机制。近年来,我们坚持完善宏观政策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制定《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部署实施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十大行动,“两新”、“两重”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扩大内需的政策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扩大内需“必须在合理引导消费、储蓄、投资等方面进行有效制度安排”,“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通过改革创新加快破除制约扩大内需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释放内需潜力的可持续动力。
比如,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消费是收入的函数,收入是影响消费的最关键因素。要从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领域协同发力,推动形成中等收入群体占主体的橄榄型分配格局。初次分配,要着力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协同推进劳动力市场发育和就业相关制度完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再分配,要通过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等制度形式,加大再分配政策的实施力度,为居民提供更多更好更均等更普惠的基本公共服务。第三次分配,要引导、支持有意愿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创造激励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环境。
比如,构建与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市场是连接供给和需求的纽带,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当前,我国市场体系仍存在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要素流动不畅等制度性短板,限制了消费选择、扭曲了投资信号,是“有需求、缺供给”或“有供给、缺需求”等结构性矛盾的重要成因。要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紧紧围绕“五统一、一开放”的要求,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商品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高标准联通市场设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加快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好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比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当前,制约消费扩大和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突出。要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健全质量标准和信用体系。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存在“重生产、轻消费”现象,这与我国增值税分配以生产地原则为基础有密切关联。地方财政收入更多地与生产端和投资活动挂钩,而与本地消费市场的繁荣度联系不够紧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的改革举措。要加快推动这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分品目、分步骤稳妥实施,引导地方主动优化消费环境、发力提振消费。此外,还应完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引导地方政府加大消费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激发促消费的动力。
我国市场潜力大、韧性强、活力足,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将不断释放。落实全方位扩大内需的政策举措,不断激发消费、投资的更大潜能,巩固和增强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就一定能发挥内需主动力和稳定锚作用,推动我国经济在高质量发展轨道上持续前行,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求是》杂志编辑部)
(文章来源:《求是》20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