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中心等:
根据《郑州大学2020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现对我院资产清产工作布置如下:
1、清查工作范围和基准日
本次清查范围是:各单位占有、使用及管理的产权属于郑州大学的全部资产,包括办公家具、仪器设备(含软件)、房屋及建筑物、土地、车辆、图书、文物、及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和商标权等;各单位“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经营性资产情况;
以2019年12月31日作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
2、工作要求:认真实施,全面盘点
各单位、各位老师要对本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真实、完整、准确掌握现有资产的数量、使用程度、管理状况。要对照“郑州大学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设备明细账进行账物核对,做到账实相符,不重不漏。对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资产应重点清查,找出原因,理清责任;对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利用修复价值的资产,应写出书面说明,按照学校报废工作流程及时履行相关手续;对于用自有资金购入的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全部列入清查之内,未被记入学校资产帐的一律视为盘盈资产处理,坚决杜绝帐外资产的存在。
3、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3日,院内各单位、各位老师清点核实个人名下资产。在10月23日17:30之前,各位老师将清查结果发送至邮箱clanquan@zzu.edu.cn。
4、资产清查情况汇总
(1)请各位老师将名下设备、家具资产盘盈和盘亏情况填写“附件一,郑州大学资产清查数据-设备、家具—自查表”
(2)如有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表的填写“附件二、郑州大学资产清查数据-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单位自查表”
(3)属于郑州大学的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等无形资产的等的填写“附件三、郑州大学资产清查数据-无形资产-单位自查表”
(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可参考“附件四、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附件四
5、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
(1)老师个人需要核实自己名下资产,可能存在跨单位资产,需要老师自己核实,最后确定资产实物所属单位,帐所属单位。由领用人确认资产状态(账实相符-在用或待报废;账实不符-盘亏或盘盈)。
(2)发现帐上领用人录错的,可写明具体情况说明,由院里根据情况进行修改。
(3)下载数据时,在资产查询----在帐查询--组合查询,然后直接 (不用选择),下载后,看看台件数和金额是否跟系统显示一致。如果不一致重新下载。
(4)清查期间,不做校内调拨。
(5) 设备上没有标签的,请大家先用临时标签纸写上编号,贴在设备明显的位置。
如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咨询院办:
联系人:葛铁柱 老师
联系方式:6778315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河南省资源与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