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郑大邮箱
中原关键金属实验室
郑州大学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4年01月15日  点击:[]

一、指导思想:

根据《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以专业学习成绩为主,注重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和科研创新能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维护广大本科生的切身利益,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严格选拔推荐条件和程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推荐对象:

统招录取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由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推免条件者,可以作为推免生进行推荐。

三、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前六个学期必修课及限选课不及格科目累计不超过1门且经首次补考已通过。

3、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没有受到任何行政或组织处分。

4、英语成绩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A.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50分;

B.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C.雅思总分不低于6.5且单项分数不低于5.5

D.托福总分不低于90分。

四、推荐程序:

1、第七学期开学初,“推免”工作小组收交申请推免同学的申请书及综合考评证明材料,计算出综合考评分值(B)

2、张榜公示申请推免学生的加分依据及综合考评分值(B)。公示期为3天。

3、计算各专业学习成绩,并确定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

4、按本专业方向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人数和当年的推荐指标确定相应比例。公式为各专业方向推免人数=本专业方向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人数/全年级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总人数*当年的推荐指标数量。

5、按照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专业成绩必须在本专业前30%,综合排名较学习成绩排名前进名次不得超过本专业人数的20%的原则,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正式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若当年该专业符合推免条件且在本专业前30%的学生数低于推免指标分配数,则多出来的名额由学院统筹至其他专业。

6、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五、成绩计算:

推荐综合测评成绩(M)包括专业成绩(A,满分100分)和考评成绩(B,满分100分)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M=A×90%+B×10%

推荐名次按M值大小排序

1、专业成绩计算方法:A=三年首考GPA×25

2、综合考评(满分100分)

综合考评是指对学生个人素质和科研能力的综合考评。主要包括科创素质、科研奖励和其他加分三类,所有竞赛必须以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为第一参赛单位)。

科创素质(满分60分,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分为ABC三类,三年只取最高获奖竞赛项加分,加分项目以附件一竞赛级别为准。国际赛事参照执行)

A类竞赛:

团体参赛,依据获奖证书排名前50%队员(参赛人数为奇数,前50%进一位)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特等奖、金奖)60分,二等奖(银奖)50分,三等奖(铜奖)40分。

团体参赛,依据获奖证书排名后50%队员,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特等奖、金奖)50分,二等奖(银奖)40分,三等奖(铜奖)30分。

个人参赛,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特等奖、金奖)60分,二等奖(银奖)50分,三等奖(铜奖)40分。

B类竞赛:

团体参赛,依据获奖证书排名前50%队员(参赛人数为奇数,前50%进一位)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特等奖、金奖)40分,二等奖(银奖)30分,三等奖(铜奖)20分。

团体参赛,依据获奖证书排名后50%队员,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特等奖、金奖)30分,二等奖(银奖)加20分,三等奖(铜奖)10分。

个人参赛,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特等奖、金奖)40分,二等奖(银奖)30分,三等奖(铜奖)20分。

C类竞赛:

团体参赛,依据获奖证书排名前50%队员(参赛人数为奇数,前50%进一位)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特等奖、金奖)10分,二等奖(银奖)8分,三等奖(铜奖)5分。

团体参赛,依据获奖证书排名后50%队员,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特等奖、金奖)8分,二等奖(银奖)加5分,三等奖(铜奖)3分。

个人参赛,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特等奖、金奖)10分,二等奖(银奖)8分,三等奖(铜奖)5分。

科研成果奖励(满分30分,仅取全部成果中的最高等级进行加分)

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并有学术论文发表(论文以DOI号为准,中文核心论文以见刊为准),可适当加分以示鼓励。标准为:在中科院分区大区2区及以上SCI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加30分(仅限学生独著或第一作者,且通讯作者为材料学院教师【教师名单参见材料学院官网师资队伍栏目】,第一通讯单位为郑州大学);在中科院分区大区3SCI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加25分(仅限学生独著或第一作者,且通讯作者为材料学院教师【教师名单参见材料学院官网师资队伍栏目】,第一通讯单位为郑州大学);在中科院分区大区4SCI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加15分(仅限学生独著或第一作者,且通讯作者为材料学院教师【教师名单参见材料学院官网师资队伍栏目】,第一通讯单位为郑州大学);在EI刊源发表的论文,每篇加10分(仅限独著或学生第一作者,且通讯作者为材料学院教师【教师名单参见材料学院官网师资队伍栏目】,第一通讯单位为郑州大学);在中文核心刊源发表的论文,每篇加5分(仅限学生独著或第一作者,且通讯作者为材料学院教师【教师名单参见材料学院官网师资队伍栏目】,第一通讯单位为郑州大学)。学生个人独立申请国家级发明专利并授权加30分,专利公开加5分;专利多人申请者按名次加分依次减半(专利要求:第一授权单位为郑州大学)。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推免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其他加分(满分10分,所有项目仅取最高项进行加分)

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加3分,荣获三等功加5分,荣获二等功加8分,荣获一等功加10分。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的,一次加3分。(该项是否能加分由学院评审专家组进行认定)

学生在校期间荣获全国“最美大学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等全国性荣誉称号的,一次加10分。集体荣誉加分减半。

所有加分奖励获得时间截至当年831日。

六、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七、学院每年组织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过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由学院评审专家组签字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科创素质加分名录以附件一为准,每年710日之前由学院公布。

九、如学院实施细则中存在与国家及上级文件和通知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文件和通知为准。

十、本文件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312月修订)

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1217日     

 

上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接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的考核录取办法 下一条:2024年“求是”计划人员中期考核结果(第3批)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