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公共服务体系建设(2019-2021)
专项申报指南
为适应一流大学建设要求,全面落实《郑州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和《郑州大学一流大学建设方案》,为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提供良好的公共基础和服务设施保障,提升后勤保障能力,创建安全、稳定、和谐、优美的良好环境,根据我校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具体管理办法,现制定郑州大学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三全育人和 “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三育人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为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做好服务保障,助推郑州大学一流大学建设。
二、项目申报类别
项目申报类别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项目应归属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范围,且金额较大,需要学校专项资金支持。
(一)重大项目
是指符合国家和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对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的服务保障具有重大影响,院系经费无法解决的项目。
1、学校水、电、气、暖、冷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2、国家环保等政策强制要求,必须进行升级改善的项目,如锅炉低氮改造等。
3、严重影响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环境的,如,屋面漏雨大修等。
4、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大型项目。如,幼儿园建设。
5、对优化提升学校环境作用显著的重大项目。
(二)重点项目
是指符合学校或部门重点工作目标,院系经费无法解决的项目。
1、建筑物的维修维护。
2、教学楼、宿舍楼设施设备的配置及更新。
3、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的配置及更新等。
(三)一般项目
符合学校和部门正常的业务发展项目,院系经费无法解决,需学校专项资金支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填报。
三、项目申报要求:
1、由各单位在以上要求的范围内,根据各自实际组织申报。
2、申报时按照《郑州大学2019年预算项目申报书》模板,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