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发现和培育更多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快速发展。结合实际,决定举办金水区第五届“创赢未来”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选拔赛。
一、组织单位及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金水区委、金水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郑州市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郑州市金水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郑州金融港
(三)协办单位
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园启迪之星园区
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园慧谷园区
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园芯互联园区
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园西亚斯园区
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园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园区
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园郑州大学园区
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园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园区
(四)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见附件),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下设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选拔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由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11月
三、参赛对象和条件
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园和金水辖区被科技部门认定的各类孵化载体正式入孵项目或准备入驻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园的项目,且符合金水区大学生创业扶持范围的,均可参赛。
参赛项目应符合金水区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有一定发展潜力。
历届金水区“创赢未来”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选拔赛获奖项目不能重复参赛,奖金未领完的企业不能报名参赛。
四、参赛分组
设两个参赛组,成长组和初创组。
1、初创组
入驻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园、金水辖区被科技部门认定的各类孵化载体未满1年的在孵项目或准备入驻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园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可报名参加初创组比赛。
2、成长组
入驻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园、金水辖区被科技部门认定的各类孵化载体满1年或入孵虽不足一年但已经具有一定发展规模的在孵项目可报名参赛。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园在孵项目到所在园区报名,准备入驻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园的项目就近到金水区7个大学生创业园、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郑州金融港报名;金水辖区被科技部门认定的各类孵化载体正式入孵项目到所在孵化载体报名。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园区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7号郑大北校区16号楼3楼
联系人:郜华 电话:0371-63687383,63687503
2、报名材料
报名时,各参赛选手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0选拔赛报名表》、《金水区第六届“创赢未来”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选拔赛汇总表》、项目概况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一份;
(2)3000字以内《创业项目计划书》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
(3)参赛选手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证明)电子扫描件,已工商注册的,另需提供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
参赛项目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所有纸质版材料交至基地314房间,电子版打包(命名方式为:创赢未来选拔赛+姓名+项目名称)发送至此邮箱:cxcy@zzu.edu.cn
报名成功者请加大赛QQ群:624153256
六、奖项设置
1、成长组:设一等奖2个,扶持资金各50万元;二等奖3个,扶持资金各20万元;三等奖5个,扶持资金各10万元;优胜奖10个,扶持资金各5万;扶持资金共260万元。并为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2、初创组:设一等奖2个,扶持资金各5万元;二等奖3名,扶持资金各3万元;三等奖5名,扶持资金各2万元;优胜奖10名,扶持资金各1万;扶持资金共39万元。并为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3、单项奖:设最佳创意奖1个、最佳团队组合奖1个、最佳科技创新奖1个及最具投资价值奖1个,共4个,每个扶持资金1万元,扶持资金共4万元。并为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单项奖均从晋级决赛的项目中产生。
4、优秀组织奖:大赛组委会根据情况,对积极组织大赛活动,承办复、决赛赛事的机构,设立若干优秀组织奖,每个单位奖励2万元。
七、其他要求
1、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2、参赛项目所填报的参赛数据及提供的参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套取扶持资金的,取消参赛资格。
3、为鼓励参赛项目规范运营,真正达到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的目的,各奖项对应的扶持资金为获奖项目可领取的最高限额,并非实际发放金额。领取扶持资金时,项目的发展规模及纳税额要达到一定条件(详见报名表);暂时未达到相关条件的,将暂缓剩余扶持资金的发放,待达到相关条件后再发放;扶持期内无法达到相关条件的,剩余扶持资金不再发放。
4、准备入驻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园的获奖项目,须在正式入园后,再按上述要求发放扶持资金。
5、参赛对象“正式入孵项目”标准为:报名时,已同相关园区、孵化载体签订入孵协议,且工商、税务已登记注册在金水区。
6、各相关单位在组织赛事活动时应按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疫情防控。
八、本办法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