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郑大党发〔2019〕13号)要求,校长办公会议相关事项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会议内容
校行政领导集体研究和决策行政工作重要事项。
二、参加人员及要求
1.会议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主持召开。
2.会议的组成人员为校长、副校长、省监委驻学校监察专员、总会计师。
3.学校法律顾问、校长办公室主任、法制办公室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
4.议题由分管校领导或提交单位负责人汇报,涉及有关单位的问题时,通知其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问询。
三、会议时间
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经校长同意可以随时召开。
四、会前准备工作
(一)议题申报
1.申报上会的议题,须填写《校长办公会议题申报表》,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并签署意见。
2.分管校领导审定同意,申报单位将上会书面材料2份及电子版(其中1份附《校长办公会议题申报表》),于会议召开前一周五前报送校长办公室。
3.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的行政规章制度与对外合作协议等,应按照规定提前报校领导审阅,并报学校法律顾问、法制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核、规范性审核。
(二)议题确定
校长办公室根据申报议题报送的时间、紧急程度形成校长办公会议题单,由校长审定议题。
(三)议题材料
议题材料由议题申报单位准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校长办公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应明确需要校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及解决建议、方案,符合公文格式规范,电子版文件应为office文档。
五、会务工作
校长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会务工作。根据校长确定的会议具体时间、地点,通知会议成员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做好会议室安排与会议记录。
六、会后落实工作
(一)会议纪要
校长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起草《郑州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送校长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校长审定签发,分送校领导与校内各二级单位。
(二)决议通知
根据会议纪要,校长办公室按部门整理编印《校长办公会议决议通知》,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加盖校长办公室印章,分送相关单位。
(三)督察办理
校长办公室负责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督办,确保决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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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校长办公会议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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