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补充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4-02 点击数:

1、复试时关于录取类别的选择:教育部规定的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项,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录取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其中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可不转入我校,但是必须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文件精神,研究生个人工资关系和档案不转入郑州大学的,按在职攻读对待。

2、为便于录取时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必须在报考专业方向选择3位导师(导师简介见院网站--研究生教育)。考生复试前请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部网站,认真核对自己的基本信息,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本人签字后在验证时交给各学科复试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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