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3—2014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电气工程学院 时间:2014-06-04 点击数:

各党支部,各系(室):

根据郑大党文【2014】18号文件要求,我校2013—2014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即日正式开始。现将评选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13—2014学年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我院在职教职工,均在“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范围。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2.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弘扬科学精神,恪守学术规范,教学、科研水平突出,成绩显著,师德高尚,深受同事、学生的好评。

4.顾全大局,坚持原则,踏实肯干,公道高效,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5.吃苦耐劳,团结同志,乐于助人,热心公益。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

1、各系(室)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讨论确定各单位的“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具体指标是:电气工程系、自动化系、生物医学工程系、行政(含机房)各报2个推荐人选,电工电子实验中心报1个推荐人选。各单位请于2014年6月10日前将名单报学院工会;报送名单的同时应附送推荐人的主要事迹材料。

2、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上报学校的“三育人”先进个人和学院的“三育人”先进个人,并予公示。

3、6月20日,上报材料。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填写先进个人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及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A4纸打印),学院审查签署意见后报校工会。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同时发至电子信箱:dqxy@zzu.edu.cn

学校详细通知及审批表参见学校网站(办公通知栏5月30日)。

 

          中共郑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4年5月3日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郑州大学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管理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