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注意事项
作者:电气工程学院 时间:2016-06-24 点击数:
电气工程学院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注意事项
期末考试将至,有关注意事项,提醒各位老师注意如下。
- 期末考试卷A、B卷及答案一定按时交到教学办公室;
- 注意自己的监考时间,准时进行监考;如不能监考由其他人代监,需到院教学办填写《电气工程学院期末考试监考教师临时调动登记表》。
- 监考人员必须佩戴监考牌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照考场规则,维持考场秩序。
- 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不得无故离开考场,发现有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考试作弊者,要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收缴并保存作弊物证。考试正式开始30分钟及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不允许学生离开考场。
- 学校要求评卷工作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内集中评阅,每道考题要给出正分,总分合计并复查后方可拆封登录学生成绩。我院规定在院教学楼内批改,规范批改试卷,并考试完3天后及时网上提交成绩;试卷分析及考试工作总结中,务必要涵盖试卷命题审定表中的每项内容。
- 本学期的教学文档:毕业设计成品、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一定按时交到教学办公室或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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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