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 [2024] 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25] 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25] 5号)、《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豫考研 [2025] 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 [2006] 4号)等文件精神及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结合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所有专业原则上均按120%比例差额复试(最后一名并列则同时进入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复试名单公布方式和地址。
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均在该专业(方向)复试前公布,详见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s://www5.zzu.edu.cn/eie/index/tzgg.htm)。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
2.复试时间、地点:
2025年3月25日—27日在郑州大学主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进行,具体复试安排见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s://www5.zzu.edu.cn/eie/index/tzgg.htm)。
表1. 复试时间、地点
序号 |
专业代码及专业 |
复试时间 |
事项 |
地点 |
1 |
招生目录上所有专业 |
3月25日 8:30-11:00 |
资格审查、填写相关表格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1楼大厅 |
2 |
080800电气工程 |
3月25日 14:30-17:00 |
笔试 |
见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 |
3 |
085801电气工程 |
3月25日 14:30-17:00 |
笔试 |
4 |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
3月25日 14:30-17:00 |
笔试 |
5 |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
3月25日 14:30-17:00 |
笔试 |
6 |
085402通信工程 |
3月25日 14:30-17:00 |
笔试 |
7 |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
3月25日 14:30-17:00 |
笔试 |
8 |
085406控制工程 |
3月25日 14:30-17:00 |
笔试 |
9 |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
3月26日 8:00-10:30 |
外语测试、专业知识及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5楼报告厅候考 |
10 |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
3月26日 8:00-10:30 |
外语测试、专业知识及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5楼报告厅候考 |
11 |
085402通信工程 |
3月26日 11:00-12:00 13:00-18:00 |
外语测试、专业知识及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5楼报告厅候考 |
12 |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
3月27日 8:00-11:00 |
外语测试、专业知识及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5楼报告厅候考 |
13 |
085406控制工程 |
3月27日 11:00-12:00 13:00-18:00 |
外语测试、专业知识及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5楼报告厅候考 |
14 |
080800电气工程 |
3月27日 8:00-11:00 |
外语测试、专业知识及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5楼报告厅候考 |
15 |
085801电气工程 |
3月27日 11:00-12:00 13:00-18:00 |
外语测试、专业知识及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5楼报告厅候考 |
(三)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内容要求:
(1)准考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ⅰ)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证明;
(ⅱ)往届本科毕业生:最后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ⅲ)国(境)外学历考生: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政审材料(一页,不得加页)。
(ⅰ)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章;
(ⅱ)往届本科毕业生:在档案所在地开具且鉴定意见一栏“单位政工或人事负责人签字”处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章。
(6)复试通知单
考生复试前须登录《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单打印系统》(具体网址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另行通知),下载打印《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单》,凭该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
(7)《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签字。
(8)考生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9)奖励证书。(如没有,可不提供)
(10)科研成果(包括专利、论文、软著等)。(如没有,可不提供)
(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经相关地区主管部门盖章的《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1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延长有效期6个月)。
注: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提交时间:
纸质版:2025年3月25日上午8:30开始。
电子版:2025年3月24日下午17:30前。
3.提交方式:
纸质版: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1楼大厅现场提交。
电子版:将上述(1)-(12)扫描或拍照(要求材料清晰),并按照清单顺序,生成一个pdf文档,文档大小不超过5MB,文档命名规则:报考专业代码_报考专业_姓名_准考证号.pdf(例如:080800_电气工程_张三_10459XXXXX.pdf)。2025年3月24日下午17:30前,发送至邮箱:zzu_ece@163.com。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1.笔试(含专业课知识、实践(实验)能力)。
权重: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50%
内容:专业课见招生目录中的复试科目。
笔试时长:2.5小时。
2.面试
权重:占复试总成绩的50%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与专业知识及专业素质考核合并进行,考试范围为日常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应用能力。
专业知识及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满分30分)。
面试时长:20分钟
面试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
面试成绩(满分50分)=外语口语听力(满分20分)+专业知识及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满分30分)。
3成绩构成
(1)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占比(50%)+面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
(2)综合排序成绩
综合排序成绩 =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 ÷ 5)× 65% +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 × 35%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1.排序
(1)按专业依综合排序成绩降序排列。若综合排序成绩并列,依次按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外国语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确定排序。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专项计划类别和报考专业单独排序,录取计划单列,不占用招生目录中的招生计划。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2.结果公示
复试结果将在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网站上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四、调剂
暂无调剂计划。
五、录取工作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要求
1.考生复试时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复试。考生无故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3.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我院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七、监督与申诉
学院将保证畅通的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7739209
未尽事宜,按“郑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郑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