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推荐电子信息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6年)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为了做好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务〔2016〕4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的通知》,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 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院党委书记、院长
成员:院党政联席会成员
2. 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教学副院长
成 员:学工办主任、教学办主任、教务员、年级辅导员、院教学督导员、专业教授
二、推免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当年本科招生计划统招录取电子信息类各专业的2027届应届毕业生。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三年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计算细则)排名在本专业推荐名额乘以1.5名之内,且首考平均绩点不低于3.0。若有放弃免试资格者,名次依次递推。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
(二)优先条件
基本条件相当者,有以下情况者优先考虑:
1. 在校期间曾参军入伍服兵役者。
2. 在校期间代表学院参加学院推免科创加分之外的其它重大比赛,获得国家级表彰者。
3. 有特殊贡献者,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报领导小组决定。
三、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推免生名额人数及我院各专业学生人数,分配各专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名额指标。
四、推荐程序
1.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由教学办公布学生前三学年绩点排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教学办提交申请,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加分书面申请。
2.所有申请加分项必须上交证明材料,并由学院进行公示接受质疑。
3.发表发明专利和学术论文的申请者需接受院专家考核小组的公开答辩。如果发现材料作假,将直接取消推免资格。所有申请加分项经专家答辩评审认可后方可加分。
4.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确定申请者符合综合成绩计算加分项,并公示。
5.工作小组根据免试条件和综合成绩拟定推荐候选人名单,经院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6.院公示推荐免试生名单,公示期3天。
7.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操作及推荐表填写,提交教务处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五、综合成绩计算细则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其它加分
1. 学习成绩满分为100分,其它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以学院教学办公布的郑州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个人首考平均成绩绩点为准,学习成绩折算为:首考平均成绩绩点÷4×100。
其它加分=本人科技创新分值÷科技创新本专业最高分×10
举例:平均成绩绩点为3.85,学习成绩记为:96.25分。
综合成绩=首考平均成绩绩点÷4×100+其它加分≤110
2. 科技创新具体加分规则见后附。
六、附则
1.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 如学院实施细则中存在与国家及上级文件和通知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文件和通知为准。
3.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科技创新分加分规则(各类创新证书、项目原则上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如与上级单位文件相抵触或受不可抗力影响,学院保留调整权力)
1.竞赛类
项目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备注 |
竞赛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国家级金奖或一等奖 |
20 |
名次分:第1名20分;第2名15分;第3名10分;第4名6分;第5名3分。 |
国家级银奖或二等奖 |
15 |
名次分:第1名15分;第2名10分;第3名6分;第4名4分;第5名2分。 |
国家级铜奖或三等奖 |
10 |
名次分:第1名10分;第2名5分;第3名3分;第4名2分;第5名1分。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④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⑤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⑥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 |
国家级一等奖 |
10 |
名次分:第1名10分;第2名6分;第3名4分。 |
国家级二等奖 |
7 |
名次分:第1名7分;第2名4分;第3名2分。 |
国家级三等奖 |
4 |
名次分:第1名4分;第2名2分;第3名1分。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④ “强网杯”等全国网络及信息安全类竞赛 ⑤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⑥ 全国学生无线电测向锦标赛 |
国家级一等奖 |
5 |
名次分:第1名5分;第2名3分;第3名2分。 |
国家级二等奖 |
4 |
名次分:第1名4分;第2名2分;第3名1分。 |
国家级三等奖 |
3 |
名次分:第1名3分;第2名2分;第3名1分。 |
2. 科研论文、专利及项目
类别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备注 |
学术论文 |
SCI、SSCI、EI期刊 学术论文 |
10 |
学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而本院指导教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均为郑州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且论文内容必须与本专业相关。所有论文第二篇分值减半,第三篇及以后不再计算。 |
中文核心期刊 |
4 |
发明专利 |
国家发明专利 |
10 |
学生为第一完成人,必须有本院教师参加,署名均为郑州大学,且内容与本专业相关。 |
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国家级 |
2 |
项目必须以学院为署名申报单位;必须完成结项;项目成员仅限前2名 |
项目成员 |
国家级 |
1 |
注 |
1.科研论文:对已正式发表论文,证明材料需提供刊物原件和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封底的复印件;对尚未印刷的论文,证明材料需提供论文全文、录用通知和已缴纳版面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发明创造:对已获得授权专利,证明材料需提供专利授权书原件、复印件。 3.项目:需提供立项文件原件和复印件,项目成员分工情况说明。 |
备注:1. 附件中的名次如冠军、一等奖、第一名等按照“郑州大学学生重大创新创业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予以确定;
2. 同一个竞赛仅计算最高奖一次,不重复计算;
3. 同一个竞赛有若干分项目或多场次比赛的,仅计算一次最高奖;
4. 凡不在附件中的科创活动或不符合条件的均不予加分;
5. 本附件具体解释归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