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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学校经营性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 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年度经营目标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3. 负责经营性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4. 负责经营性资产数据统计、报表编报及档案管理工作;
5. 负责经营性资产产权登记、企业改制、注销报批工作;
6. 负责学校商业用房的委托管理、授权经营,租金最低控制价的评估和租赁合同的备案工作;
7. 负责学校无形资产的保护工作;
8. 参与学校对外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9. 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