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本项目对郑州大学部分低值易耗品、化学药品等物品零星、批量采购供应商供货服务进行招标,总量不定。
二、投标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合同能力。
(2)凡投第一标段的企业,如涉及危险化学品,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第四标段的企业,应具备公司资质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第五标段的企业,应具备低温保存和低温运输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提供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4)能够满足先货后款的季度结算方式。
(5)能够提供零星购买2小时内供货服务。
(6)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投标人到郑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为 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6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
联系人:王文华 联系电话:67781167
地址: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569室
郑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