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郑州大学2015-2016年度低值易耗品、药品供货服务商资格招标公告

文章作者:国资处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5-08-22

一、项目内容:本项目对郑州大学部分低值易耗品、化学药品等物品零星、批量采购供应商供货服务进行招标,总量不定。

二、投标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合同能力。

2)凡投第一标段的企业,如涉及危险化学品,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第四标段的企业,应具备公司资质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第五标段的企业,应具备低温保存和低温运输能力,凡投第七标段的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提供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4)能够满足先货后款的季度结算方式。

5)能够提供零星购买2小时内供货服务。

6)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投标人到郑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为 2015821日至2015827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

联系人:王文华       联系电话:67781167

地址: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565

 

 

郑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