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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固定时间、地点联合办公的通知

文章作者:国资处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6-09-14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加方便广大师生报账,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商定,自2016927日起,每周二、四上午在行政楼财务处705A办公室联合办公,集中审批签字(其他时间仍在各处室原办公地点)。内容如下:
  财务处:日常报销的审批签字。
  审计处:特殊情况需要审计签字的。
  国有资产管理处:特殊情况没有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平台购买的实验用低值易耗品的审批签字。

          财务处  审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