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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教育部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精密贵重仪器使用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文章作者: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7-09-18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8号)要求,我校需上报上学年用于教学、科研的精密贵重仪器(单价40万元)使用情况。请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附件1)的资产管理员于2017930日前按照填写流程和说明(附件23)填写报送“郑州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4)。具体事项可咨询国有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科。

: 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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