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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行为,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加强对办公用房装修,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和空调设备等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需要配置的资产的管理,河南省财政厅下发了《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豫财资[2011]6号),现将有关通知文件予以转发,请校内各单位严格把关、遵照执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