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专项经费采购项目的实施,尽快安排已采购完毕项目的验收工作,各项目单位完成项目初验后,在正式验收时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提供手续齐全的整套项目材料;
2、根据项目验收参加人数准备满足防疫要求的材料审阅场地,确定验收路线,做好消毒、通风和防护工作;
3、出具项目承办单位参加验收人员的身份及其14天内的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证明;
4、办理项目承办单位验收人员进入郑州大学校园的有关手续。
5、货物和服务、工程的验收材料分别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和招投标办公室报送。
国有资产管理处 招投标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