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家具)报废
我校待报废设备(家具)积压时间长,数量多,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应账物结合,理清本单位待报废设备(家具),集中办理报废处置手续。报废年限及有关规定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所属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业务操作规程》(详见附件1),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递交设备(家具)报废申请(模板见附件2),设备、家具报废申请分别填写,资产管理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填写“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见附件3)。注意事项:
a、购入建造日期:如无特殊情况,通用设备使用年限低于6年,家具低于10年,不予以报废。
b、账面原值:单台填写资产单价,批量填写资产总价,账面净值、评估价值无需填写。
c、处置形式:填写“报废”。
d、仪器(家具)编号是核销资产账的主要依据,请认真填写。批量资产报废时,仪器(家具)编号一栏写清首尾资产编号即可。
e、资产使用部门意见:填写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f、制表人、联系电话均需填写。
3、由国资处统一上报学校审批。
4、报教育厅、财政厅审批。
二、车辆报废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安全管理,规范公务车处置行为,我校各单位对符合公务车更新标准的车辆可申请报废处置,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递交处置申请。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填写“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见附件3)。
3、递交车辆无违规记录说明。注意事项:
a、如有违规记录,不予收取。
b、如网上查询的违章记录滞后,截止交车日期所产生的违章记录由交车前车辆使用单位负责。
4、递交待报废车辆、车钥匙、行车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5、由国资处统一填写车辆处置审批表。报主管校长审批。
6、报教育厅、财政厅审批。
纸质版送至563房间,电子版发至wme@zzu.edu.cn。
联系人:王明娥 联系电话:6778305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5月25日
附件: 三个附件.rar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所属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业务操作规程
附件2、设备(家具)报废申请 (模板)
附件3、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