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递交车辆报废申请。写出报废原因及无违规记录说明,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意事项:
a.如有违规记录,不予收取。
b.如网上查询的违章记录滞后,截止交车日期所产生的违章记录由交车前车辆使用单位负责。
2.填写“郑州大学车辆处置申报表”。
3.递交待报废车辆、车钥匙、行车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有关材料。
4.由国资处统一填写《车辆处置审批表》,报校领导审批。
5.向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处递交《关于车辆报废的函》。
6.联系报废公司,办理车辆交付手续。车辆处置后,索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7.持处置文件、明细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等材料,报教育厅、财政厅审批。
8.依据财政厅批复文件进行销账。
备注:
1. 1-3项由各申报单位办理,完成后纸质版交国资处56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wme@zzu.edu.cn,联系人:王老师、罗老师,联系方式:67739531
2. 4-8项由国资处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