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团属各部门:
为落实我院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并将各项工作透明化,提高我院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广度同时为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了解国情、感知社情、体察民情,通过社会实践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学校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致力打造我院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特色品牌,化工学院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大学生志愿者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内容
(一)理论学习
1.学生可以结合党的理论学习与党史开展宣讲活动。
2.学生可以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活动。
3.学生可以开展以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为现实教材的参观考察、学习体验等活动。
(二)文化宣传
1.学生可以组织开展国学知识学习交流活动。
2.学生可以公益性非遗展厅、博物馆等为依托,进行研学交流,开展非遗展示交流活动。
3.学生可以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
(三)科学实践
1.学生可以根据专业特色,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
2.学生可结合当地产业特色,为当地探索有地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
(四)其他
除以上实践活动主题外,学生可以围绕其他有价值的社会实践领域,进行各种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社会实践开展要求
(一)团队社会实践开展要求
1.组队要求:
化工学院所有在读本科生均可组队报名参与,参与团队社会实践的队伍要求队伍人数≥2人。
2.申报要求:
各实践队伍须于2021年12月19日前按要求填写汇总表-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并发送到院团委办公室邮箱。
3.宣传要求:
各实践队伍应利用微信、微博等各类网络新媒体平台进行实践项目宣传。
4.结项要求:
完成实践活动的队伍请于2022年2月下旬将实践成果,按所要求的格式命名上交。
(二)个人社会实践开展要求
1.报名条件:
(1)我院围绕本次实践内容开展个人实践的同学;
(2)参与挂名在其他学院的团队实践活动的同学;
(3)我院参与“青源”返校宣讲活动的同学。
2.报名要求: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同学请于2022年1月10日前填写完成报名问卷并进入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通知群。
3.宣传要求:
鼓励参与个人实践活动的同学利用好微信、微博等各类网络新媒体平台为个人实践项目进行宣传。
4.结项要求:
完成实践活动的个人请于2022年2月下旬将实践成果,按所要求的格式命名上交。
三、注意事项
(一)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应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活动半径。
(二)活动应力求实效,深入实际,反对“形式主义”。
(三)各实践队伍及个人在实践过程中应注意实践材料以及宣传材料的保留与整理。
(四)前期未参与报名,但在寒假期间开展团队或个人实践活动的同学仍可在实践后期时提交结项材料,参与社会实践项目评定。
联络电话:18850953090
联络邮箱:zzuhgtwbgs@163.com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
团委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个人社会实践报名问卷二维码
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通知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