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郑州大学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团属各部门:
郑州大学“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是一项大学生发现身边榜样、重新认识同龄价值追求的活动,也是一项大学生教育自己、启发自己、鼓舞自己的活动,有利于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同时有助于营造良好学风、校风。活动迄今已经举办十届,取得了良好效果,展现了新时代郑大青年学子勇敢追梦、不懈奋斗、全面发展的青春风采,引导学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的嘱托,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郑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个人或者团体。(2020年度“校园之星”以及提名奖均不再参选)
二、评选类型
(一)学习之星
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优秀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能自觉制定和执行个人学习计划,对待工作、学习、生活的态度积极向上,成绩优异,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术之星
学习成绩优秀,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实践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学科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积极宣传或组织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在校期间在省级及其以上学科竞赛活动、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奖励;或在校期间作为第一作者(郑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上报论文仅限本人为前两名作者,如已知参选论文的影响因子请标注。
(三)自强之星
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学习均有一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用微笑面对生活的艰难,用奋斗回应人生的坎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成绩优良,事迹突出。
(四)创业之星
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以创业促就业,在创业中富有拼搏精神,不畏艰难,自强不息,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事迹突出、精神感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涉及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要求,创业项目前景广阔。注册成立公司的,若本人为法人代表,请附证明材料。
(五)发明之星
刻苦学习,努力探索,对科学有强烈的兴趣爱好,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有独特的创意和构想,热衷于创造发明和科学实验,动手操作能力强,并且有自己的发明专利或作品设计(排名在前三位,郑州大学为专利所属单位)。
(六)文体之星
热心文艺活动,对艺术有浓厚的兴趣爱好,有较强的艺术功底和审美能力,积极代表学院、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比赛,在音乐、美术、舞蹈、演讲等方面特长明显且取得优秀成绩。或者,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热心体育活动推广发展,能够带动和影响周围同学参与体育活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运动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七)公益之星
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在扶贫、助学、助残、环保等志愿服务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团队、团支部或社团组织。
(八)服务之星
积极参与学校或学院、班级管理工作,有服务同学的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在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班级干部。
三、评选流程
(一)前期宣传:(11月8日—11月12日)
院团委将利用官方微博、官Q、院团委网站对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请同学们积极参与。
(二)自主申报: (11月12日—11月17日)
请有意愿参选的同学填写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附件一),报名材料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可信,且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 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请将电子版于11月16日20:00前发送至团委宣传部邮箱:zzuhgtw@163.com,并将纸质材料于11月17日18:00—20:00送至化工学院院办104。
(三)院级初选:(11月17日—11月23日)
院级每类最终确定一名候选人,推荐候选人先进事迹将通过学院团委官方微博广泛宣传,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审核。学院团委填写2021年度“校园之星”汇总表,相关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于11月23日前,统一报送校团委宣传部。
(四)校级复选:(11月23日— 11月30日)
报名结束后,校团委将组织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我校“校园之星”,并从中推选出2020年度“郑州大学校园之星”候选人。
(四)公示监督:(11月30日—12月3日)
校级推选出的“郑州大学校园之星”候选人将以微博专访、事迹宣传和公示的方式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五)表彰及颁奖典礼:
从候选人中经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和学生投票产生8名2021年度“郑州大学校园之星”并公示,如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当选2021年度“郑州大学校园之星”,并举行表彰及颁奖典礼。
联系邮箱:zzuhgtw@163.com
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
团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