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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关于接受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的考核录取办法

作者:生命科学学院   更新时间:2019-01-25 来源:本站点 (已浏览次)

为调动普通本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人为本,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郑州大学校教务〔2014〕12号)的相关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特制定我院接受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的考核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对申请转入我院本科专业(植物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和生物科学类专业)的学生,根据《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进行资格审查。接收专业排名前15%的学生。

二、笔试、面试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相关专业所在教学系共同负责组织笔试和面试。以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入综合成绩,并排序;根据学院规定的相关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额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拟定录取学生名单,报学院党政联系会议审核。各专业接收人数不得超过实验教学自然班平均人数。

三、公示与录取

对学院党政联系会议审定的学生名单,在院网页上和院办公楼公告栏中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期间如有异议,由院党政联系会议做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

四、本规定由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