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郑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19〕3号)等文件的精神和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的要求,为保障历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 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旨在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推荐名额由学校下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于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在校期间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二、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以教授委员会为主体,包括研究生主管领导、研究生管理人员及研究生代表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工作小组,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由教授委员会主持评选。
三、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良好;无通报批评和处分记录。
3、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奖项。
4、取得正式学籍、人事档案已经转入研究生档案室,已注册。
5、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
6、学习成绩优异,各科成绩应达到培养计划要求,在校期间各门课程考试不能有补考。
7、崇尚科学,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出版著作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并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8、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各种条件均应达到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标准。
9、量化考核指标原则上为:总分=思想道德与纪律(10%)+学业绩点分值(40%)+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分值(40%)+其他分值(10%)。
注:①学业平均绩点应该换算成百分制以后再乘以40%。
②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分值包括: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及奖励。
③其他分值包括: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参加学术活动和文体活动等。
四、评审程序
有意愿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格,并按要求提交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在审核申请者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其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平时表现等确定奖学金等次。
五、思想道德与纪律评分标准
思想道德与纪律评分最高评定分值为100分。以研究生学年测评周期内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态度、文明卫生、集体活动等方面。
研究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维护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在参评学年内,违反学校、学院相关规定,按照具体实际情况进行扣分:
思政教育方面:缺席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教育活动,每次扣5分。凡受到学校和学院点名通报批评者每次扣10分,受学校处分1次、院级通报批评3次及以上,取消本年度A类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学习态度方面:研工部查课旷课1次扣10分,累计旷课2次取消年度A类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学院查课旷课1次扣5分,累计旷课4次取消年度A类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纪律考勤方面:学校、学院要求必须到场参加的活动及讲座、论坛、学术会议等,无故不到每次扣5分。无故私自离校且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者,每次扣10分。累计3次取消本年度A类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集体活动方面:鼓励研究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所获荣誉者,按荣誉证书级别加分;未获相关证书、奖次者,经年级公示无异议后,每次加1-2分,上限为10分。
六、科研成果评分标准
用于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应为在读期间的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郑州大学;论文署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国家级奖项限前5名,省级奖项限前3名,厅级奖项限前1名,科研项目要求已结项,其中国家级限前5名,省级限前3名,其他限主持(成员排序以结项证书为准),单项成果只按最高分值算1次。
期刊论文:权威核心期刊A类200分/篇、B类150分,CSSCI期刊发文100分/篇;北大核心期刊60分/篇;一般CN刊号本专业学术期刊发文10分/篇。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文章分值等同于CSSCI的分值,100分/篇。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10分/篇。
注:同一篇文章只能按照最高级别算分一次,不能重复累计加分。参照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权威期刊目录和《郑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核心学术论文分级认定办法(试行)》(校政【2020】37号),对相关学术论文进行分级。
2、科研项目及奖励:国家级奖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00分,第二名50分,第三名40分,第四名30分,第五名20分;省级一等奖或主持省级项目50分,省级二等奖或省级项目第二名30分,省级三等奖或省级项目第三名20分,厅级(含校级)奖项或主持其他项目10分。
3、著作:专著100分,主编50分,参编著作以署名及参编字数计分,1万以内计5分,1-5万字计10分,5-10万字计20分,10万字以上计30分。
七、平时表现评分标准
1、荣誉证书:国家级荣誉100分;省厅级荣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0、30、20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30分;在省级协会、学会等社团中获二等奖以上加10分,市级、校级荣誉5分;院级荣誉加2分。
注:省厅级荣誉需加盖省教育厅等厅级以上单位公章,校级、院级荣誉需加盖学校、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公章。该项加分不与科研奖励重复计算。
2、学生干部:
年级长、研究生会主席、党支部书记、学院助管30分;副年级长、研究生会副主席及部长、专业负责人、团支部书记20分;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及研会干事、学校助管10分;
注:①助管以学校、学院明确设置的助学岗位为准;干部加分名单由研究生办公室认定;
②以上干部加分为一个整学年的加分,如果中间有人员的更替,按照实际任职的时间核算分值;
③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按照最高分值加一次分,不重复叠加分;
④不认真履行干部责任,需扣相应分数(满意率须在80%以上)。
3、学术、文体等活动
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获得前八名的团队,按照每个人的团队贡献率,加分4-5分;学院组织的团体活动,取得前三名的加3分。(加分情况由研究生办公室认定)
鼓励研究生参加各类学术会议、论坛,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论坛并进行论文宣讲者,每次加20分;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进行论文宣讲,每次加10分;参加郑州大学研究生论坛进行论文宣讲者每次加5分,进行论文张贴者每次加2分。累计上限30分。
注: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并进行论文宣讲,需以正式邀请函和对外公布的会议议程为佐证。
八、研究生一年级新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其入学时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其获奖等次。从校外调剂录取者原则上只能享受B类学业奖学金。
九、本细则于2020年度起实行。
十、本细则由郑州大学历史学院负责解释。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
2020年12月10日修订